进前去打将起来,这群年轻小伙子似的军户,什么时候受过这种罪过一个个被打的哭爹喊娘,直求告饶。
德刚见状也是不忍,虽然这在当时的行伍里处罚已经是非常轻了,敢怠慢军令被拉出去打几十军棒,被打杀而死的情况都是司空见惯。正所谓慈不掌兵,你要是不下手狠一点,那你在这群兵油子面前何谈的威信何谈的让他们信服与你。
不过这也难怪了他们困惑。德刚这也是迫不得已而为之,再过十多天不到就要发生遭遇战了。如果就派他们这群农民兵上去,那是有多少就给人家送多少切瓜剁肉的。
毕竟贼寇最大的特点就是整日在刀头上舔血度日,搏斗经验也不是一两天能跟上的。倒时候一打起来,连架都不怎么打过的军户兵们,八成是要直接崩溃而逃的。
所以对付这群乌合之众,就得拿出点正规军的办法才行。阵法当仁不让的就是成为了首选,但是受到时间和武器不足的限制,像什么明朝名将戚继光的三才阵和鸳鸯阵之类的也多怕是搞不来,所以德刚就想起了这个最原始最基础的阵列。
没错,只要把众人按队列分好,每天只要练习不顾一切往前刺各种要害,一寸短一寸险,战场之上长兵器的最大优势就能发挥出来了。你想象一下,在同等人数下,无论是你技艺再高强,人家几个就只对着你要害来刺,你躲得了这个就躲不了其他的,愣你一刀下去等能剁的到人的时候,怕身上早就被戳了好几个窟窿。所以说刀虽是百兵之王,但一到了真正的战场上,普通士兵却往往是配备长枪更实用,毕竟排山倒海般的枪尖一排排,刺将下来。是个人都首先会产生畏惧感,而且在这种搏命似的打法下,个人技艺的差距,也就是在无形间被拉平了。
“杀,杀,杀。”按七人一队,这些青壮军户们对着稻草人的各个要害部位,拼着老命似的刺着。抬枪,对准,蓄力,杀,杀。一切看起来最简单不过的步骤,被这些新兵蛋子们一整天下来,不知道多少千遍的重复着。
按照德刚的指示,对于每一队都有原来炮灰营的兄弟在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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