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看。牡丹红也是有几分才气的女子,给若璃送来的都是她品过的一些诗词歌赋。在这个时代,牡丹红看的这些也算是上品了,不过从二十一世纪而来的若璃,接受过两千年诗词歌赋的熏陶,对那些东西看得连连摇头。
天宓王朝的诗歌发展,最多也就中国历史上的春秋战国时期水平。但正史中,诗词的高潮却是在唐宋之后!而在唐宋之前,独领风骚的《诗经》《楚辞》,在这里又是一片空白,想着这些,若璃的脑子不禁渐渐浮现出一种想法。
她如今生活在这古代,除了手上功夫灵活一点,别无一技之长,要想在此谋生,真得费一番功夫找找适合自己的生计。
就在刚才,杏芳和曲千金争执的时候,她想到了作为一个现代人在古代“创业”,她可以运用的优势。
天宓不是流行唱曲吗?写词、写曲都能成为职业,她为什么不能成为其中的一员呢?
听说那个曲千金,写一首曲子可以赚不少银子。
若璃想想,在现代社会,一个好的作词人,那版税可是高得吓人。如果自己动笔写写,说不定成了个古代的方文山呢!这样打定了主意,她就真屁颠颠地跑到了书案前,研开了从没动过的墨。
等到牡丹红和杏芳进屋来,看见若璃满手是墨水地捣鼓着宣纸,都一脸地疑惑。
“啊!烦死了!”若璃粗鲁地抓着毛笔,怎么也写不出一个像样点的字,纸上那一个个狗爪子一样的印记,连她自己都认不出来是个啥。这东西要拿出手去,还不得被人笑死了?
硬笔啊硬笔,她真是无限的怀念它们啊!
牡丹红看若璃一阵忙碌之后又露出泄气的样子,不由问道:“妹妹这是要做什么?”
“写点东西!”若璃忿忿地答了一声。想她蓝若璃空有一身“抱负”,难道就要栽在这一手狗爪子字迹上面了吗?她抬起头来,看着满目惊诧神情的牡丹红,忽然转了转眼珠,叫道:“啊!有了!红姐姐,你可以拿点米羹过来吗?要浓一点的!”
在古代,米羹也作胶水用途。有了那玩意儿,她就不信搞不定这该死的毛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