面上一僵,霎时跟带了人皮面具似的,似惊讶似茫然,极具戏剧。
“这……这是从何说起?”
薛城主面上,有抑制不住的恼火。
钟无双将他逗够了,方慢条斯理地说道:“圣上只要从胡人士族之中,挑选愿意臣服北国统治的胡人自治便可,何须北国之臣前往!”
这下子,别说薛城主,便是那副帅也听明白了。
钟无双故弄玄虚了大半天,其实要说的道理很简单。
那便是,既然现任胡人小国的君侯已经被掳被杀,那么便再从胡人士族中,挑选一个愿意服从北国领导的胡人来,接任北国的番王之位。
这样的安排,自然是最好的了。
刚刚遭遇灭国的胡人,在这种情形下,是极难接受北国来的番王对他们进行治理。
而新番王在治理胡民时,如果太严苛了,便会引起胡民的敌视,继而引起乱。如果太过松懈了,则会让胡民没看在眼里,起不到慑民的作用。这样一来,一样会置胡人小国于一团混乱之中。
若是由胡人治理胡人,则免了这许多麻烦。
首先,由胡人士族中挑选出来的番王,其人在胡人之中,本来便具备了一定的影响力,号召力。
这种人,他对自己的本族是非常了解,并且也知道如何去治理,或是疏导自己手下的民众更为有效。
而且由胡人出面治理自己的本族,在胡民当中引起的抵触情绪,相对也少。这更利于胡人在极短的时间内进行自我复苏,从而更容易接受北国的统治,继而为北国的发展壮大,贡献出这个小国的力量。
其实,钟无双所说的,正是现在某些国家正在做的。
例如美国,推翻萨达姆政权,扶植一个qin美政府,控制石油命脉。
这与钟无双所说的,理论上,是一样儿一样儿的。
只不过美国意在控制石油命脉,而钟无双这一招,却是让北国借由在胡人小国内扶植一个听话的傀儡番王,从而达到控制整个胡人小国的目的。
钟无双从薛城主炯炯发光的双眸中得知,自己这主意,必然会被他以极快的速度传递到司马宣的手中。
而且她也确信,司马宣必然会采纳这个主意,并付诸于行动。
只要司马宣的近臣不来边城,自己在边城的生活才可不受影响。
自此,山高皇帝远的,这边城便是她钟无双的消遥之地。
不出她所料,薛城主在得了钟无双这一计之后,便再也坐不住了,匆匆向她告辞,只说城主府尚有要事待办。
钟无双从善如流,起身送客。
望着薛城主拉着犹自盯着美浆,似未尽兴的副帅匆匆而去,钟无双的唇边,绽出一朵大大的笑容来。
官史的钻营之道,自古便是如此。何况薛城主得了这么好的一个治国力策,他若不抓紧时间去表现,却钻营,除非他是傻的还差不多。
“郎主,何事欢喜?”
钟无双正自得意,不想叟突然而至,呆呆问道。
忙不迭地正了神色,望着犹自呆呆地望着自己的叟,钟无双一时好奇心大盛。
清了清嗓子,钟无双喝道:“叟,速去驿道侯着,若有官府信使离开,速来报我。”
叟的表情更迷茫了,不过他还是恭敬地一“诺”而去。
钟无双抺了抺鼻子,心里委实好奇,这薛城主最快会在什么时候将自己的主意送去京城。
懒懒地伸了个腰,心情很好的钟无双便安步当车地向家中走去。
谁知她堪堪到家,叟便驾着牛车,风一样地驰了回来。
老远见了钟无双,他便大呼小叫地禀道:“郎主,郎主!叟见着了,见着了……”
钟无双朝天丢了个白眼,懒懒问道:“叟,这是见着信使了?”
叟一脸的激动,连连点头,手往驿道的方向一指,“信使随行带了两骑,往……”
“好了。那信使,叟见着便见着了,现在已然无事。叟,此间事了,将牛车御了,牵牛归栏。”钟无双无力地冲叟挥了挥手,径自朝内苑走去。
她心里尤想着,果然如自己所料一般,这个薛城主,竟一点也沉不住气,不过一柱香的时间,他不仅回府写了文书,竟然还让信使带双骑送信。如此快马加鞭,想来不出八天,司马宣便会收到薛城主的文书了罢。
想着心事的钟无双,全然没有发现,原本一脸兴奋的叟,此时又恢复了惯有的天然呆,怔怔自语道:“这就无事了么?可我,真见着信使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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