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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5章 亲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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比,真的是很少,这里面或多或少都夹杂着美国人对于中国人的歧视,不过按说邓文迪早就拿到了美国绿卡了,但是仍然得不到公正的美国补偿,这说明种族歧视根本就没有被完全取消。

    林萧本以为美国的扶养金是最完善的,没想到德国的扶养金却更完善,光是对于扶养费的规定就有相关条款十多条之多。

    经济帮助对于离婚时困难的一方是很有必要的,而且这是对于之前夫妻关系的一种义务的体现,不可以当成是对方的恩赐,要不然双方的地位就不平等了,那样的话,一方的地位就明显变得低微了,成为了一种乞讨者的姿态。所以,有些夫妻在离婚的时候,另一方会以经济帮助作为侵犯另一方合法权益的条件,这个都是不可以的,经济帮助是夫妻离婚时的义务,这里再说一遍。

    帮助不限于金钱,还可以是生活用品,也可以是提供住房或者是房屋的所有权。

    要是年轻的夫妻离婚的,对于另一方的经济补助只是暂时的,这是因为考虑到对方仍然年轻,要是对于年老体弱者的话,就要进行长期的妥善安排,当然,要是原定的补助计划完成后,对方还要的话,那么是不予受理的。

    那么,到底怎样的情况,才会被认为是应该补偿的一方?一般有四种情况,一个是重婚的,一个是有配偶的人与他人同居的,一个是实施家庭暴力的,还有一个是###,遗弃家庭成员的。这些都可以作为离婚时,请求经济赔偿的依据,不过前提是提出了离婚,要是仍然没有离婚的话,那么夫妻之间所提出的经济赔偿问题,法院一般不予受理的。夫妻之间的感情,是前世的缘分所注定的,能不离婚就不要离婚,爱情之间的磕磕绊绊是正常的,当然,在结婚之前要是选对了人的话,那么离婚的概率也就会小了很多,所以,不要轻易的结婚,也不要轻易的离婚。

    在亲子关系这一章节里,又以亲子关系为重中之重,里面说亲子关系是血缘关系中最近的直系血亲,这倒是对的,不过后面又补充了一句,说这个是家庭法律关系的核心,这个林萧就有些不赞成了,因为之前不是说夫妻关系才是家庭法律中的核心的吗?现在怎么又变成了是亲子关系了?父母子女关系分为两类,一个是自然血亲的父母子女关系,这个不难理解,就是指婚生子女和非婚生子女,无论孩子是不是结婚后生的,那种血浓于水的亲子关系永远是改变不了的。

    林萧记得以前有一个初中的女生问他,要不是婚生子女,那么以后分财产的话,那她们还有权利参加分配吗?还没等林萧回答,她就急不可耐的说应该不可以吧,说什么最新的婚姻法规定,小三生的小孩儿没有权利参加财产分配。

    林萧听了后,本着认真的态度对他说,无论是不是婚生子女,只要是男方或者女方的子女,都是有权参与分配的,因为法律上给予非婚生子女和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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