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三那年,我用尽浑身的力气去爱一个人――吕栋。
然后,然后就没有然后了,他离开了,永远的离开,并且再也不回来。很久以后,爸爸才告诉我,他是去了天国。
那以后,我染了头发,火红火红的,象征爱情的头发,可是我的爱情,却像是还没开花就面临枯萎的玫瑰花呢。
我背上重重的壳,上面布满了棘刺,行走在这个让人无法直视的城市,左手握着回忆,右手握着悲伤,他们说,在我身上,已经看不到什么是快乐了。
好不容易,挣扎着上了大学,这不是我的梦想,是吕栋的,他高中的时候,是我们学校里的学生会主席,有一次他无意中透露,他很向往能上这所大学,凭借自己的实力。
在上大学的第一天,我发现了一个很有趣的小女孩,瘦瘦小小的,仿佛一阵风都能把她吹倒似的;
。她怯怯的跟在一个长的非常英气的男生身后,唯唯诺诺,小媳妇一样。
呵呵……我突然就想到了自己,当年的自己,是不是也是这样,勇敢的,娇羞的追逐着自己的爱情?
可是那个男生却不耐烦的直皱眉头,加快脚步甩开那个瘦弱的女孩子。
回忆叫嚣的把我淹没,我想起两年前的自己,那个时候的我,还没有现在这么极端,也没有现在这么叛逆和不良。
那时候的我,穿干干净净的白色棉裙,头发高高的扎起,青春洋溢,素面朝天,然后,我就碰到了我命中的那个劫。
他拥有我心中对白马王子的一切幻想,干净温暖的笑容,温文尔雅的礼节。一双板鞋总是擦的干干净净,银杏树下,他白衣出尘,俊美绝伦。
我的心突然就噗噗的跳起来,爱的天使撒下一圈光环把他包围,我打听到,他叫吕栋。
国家栋梁呢。
还是在银杏树下,我羞怯的把一封情书递给他,我发誓,长这么大,这是我第一次,如此认真的写一封信,几乎用尽了我全部的脑细胞。
他微微诧异,接过那封装载着我少女怀春的信,只是看了一眼封面,就大抵明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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