庭前花开花落;去留无意,望天空云卷云舒。”这是出自《幽窗小记》中的一幅对联,更是我相当推崇的警句。
意思是什么呢?为人做事能视宠辱如花开花落般平常,才能不惊;视职位去留如云卷云舒般变幻,才能无意。
刚才为什么会在情人湖畔有着这段关于未来的大讨论?为什么我们都只是大二结束,就着急对着毕业有着这样那样的看法?
还是很简单的道理,可是这道理简单到很多人一时转不过弯。
曾经在百度知道中看到有网名“一寸丹”对上面的警句作过如下解释(是不是他的原创,我无法得知),堪称经典:
现代人大多觉得活得很累,不堪重负。为什么社会在不断进步,而人的负荷却更重、精神越发空虚、思想异常浮躁?社会在不断前进,也更加文明了。然而文明社会的一大缺点就是疏远人与自然的关系,人类以牺牲自然为代价,其结果便是陷于世俗的泥淖而无法自拔,追逐于外在的礼法与物欲而不知什么是真正的美。金钱的诱惑、权力的纷争、宦海的沉浮让人殚心竭虑。是非、成败、得失让人或喜、或悲、或惊、或诧、或忧、或惧,一旦所欲难以实现,一旦所想难以成功,一旦希望落空成了幻影,就会失落、失意乃至失志。
失落是一种心理失衡,自然要靠失落的精神现象来调节;失意是一种心理倾斜,是失落的情绪化与深刻化;失志则是一种心理失败,是彻底的颓废,是失落、失意的终极表现。而要克服这种失落、失意、失志就需要宠辱不惊、去留无意。
一幅对联,寥寥数语,却深刻道出了人生对事对物、对名对利应有的态度:得之不喜、失之不忧、宠辱不惊、去留无意。这样才可能心境平和、淡泊自然。一个看庭前三字,大有躲进小楼成一统,管他春夏与秋冬之意,而望天上三字则又显示了放大眼光,不与他人一般见识的博大情怀;一句云卷云舒更有大丈夫能屈能伸的崇高境界。与范仲淹的不以物喜、不以己悲实在是异曲同工,更颇有魏晋人物的旷达风流。
宠辱不惊,去留无意说起来容易,做起来却十分困难。我辈俱是凡夫俗子,红尘的多姿、世界的多彩令大家怦然心动,名利皆你我所欲,又怎能不忧不惧、不喜不悲呢?否则也不会有那么的人穷尽一生追名逐利,更不会有那么多的人失意落魄、心灰意冷了,我国古代的贬官文化即是此明证。这关键是一个你如何对待与处理的问题。首先,要明确自己的生存价值,由来功名输勋烈,心中无私天地宽。若心中无过多的私欲,又怎会患得患失呢?其次,认清自己所走的路,得之不喜,失之不忧,不要过分在意得失,不要过分看重成败,不要过分在乎别人对你的看法。只要自己努力过,只要自己曾经奋斗过,做自己喜欢做的事,按自己的路去走,外界的评说又算得了什么呢?陶渊明式的魏晋人物之所以有如此豁达风流,就在于淡泊名利,不以物喜,不以己悲,才可以用宁静平和的心境写出那洒脱飘逸的诗篇。这正可谓真正的宠辱不惊、去留无意。而我以为将这一精神发挥到极致的是唐朝的武则天。死后立一块无字碑,千秋功过,留与后人评说。一字不着,尽得风流。这正是另一种豁达,另一种宠辱不惊、去留无意。
只有做到了宠辱不惊、去留无意方能心态平和,恬然自得,方能达观进取,笑看人生。著名的社会活动家、杰出的爱国宗教领袖赵朴初同志遗作中写道:生亦欣然、死亦无憾。花落还开,水流不断。我兮何有,谁欤安息。明月清风,不劳牵挂。这正充分体现了一种宠辱不惊、去留无意的达观、崇高的精神境界。
一句话,宠辱不惊,看庭前花开花落;去留无意,望天空云卷云舒。是真英雄自洒脱,是真名士自风流!
……
很意外,我居然能将全部的内容接近一字不漏地回忆起来,要是考英语四级时有这样的本事,那该多好。
“好了,你的脖子没酸,我的肩膀都快麻了,还不快点起来!”
“起来做什么?”如此懒洋洋的环境,人都不怎么想动了。
“我看你是快睡着了。回宿舍帮我收拾点东西,我要把铺位全权还给你!”
是的,我被动着被拖回了传奇的a228宿舍。再极力挽留也罢,离别一刻总难以避免。
女生的东西,我一般是不会帮忙收拾的,再说,在收拾东西方面,我只会帮倒忙。所以,在只有两个人的a228宿舍里,一个在屋内忙来忙去,另一个则是阳台,看着树叶之间的天空,发呆。二人之间,隔着个玻璃窗门。他们之间的关系,有时就好比这扇玻璃窗门,彼此都能看到,其实早已经身在两个世界。
天空没有翅膀的痕迹,而鸟儿已经飞过了。抓得再紧,大学的日子终究消失一大半。日子如水流逝,也同样如水而平淡。两年就这样过来。你总说我会把握时间,其实我只不过是比别人先走了一小步而已。
“想什么呢?”唉的一声,玻璃窗门被打开了,有人拍了拍我的肩说,“我们该走了,要不然晚了我就回不到家了。”
我点点头走进窗门的另一边,从自己壁橱中拿出一套衣服:“是啊,你要走了,我没什么好送你,给!”
“这……”
“这是我们高中学校――普宁一中的校服,不错,是在我们毕业之后的那一届才开始有校服的。”
“你从哪里得来?”
“我们都大二了,咱的下一代师弟师妹也都已经高中毕业各奔大学,找他们要套校服有什么难?何况他们也穿腻了。但也不是很容易,我只要到了一套。你选一下,要上衣,还是裤子。”
“可不可以都要?”她的眼睛中闪现贪婪的光芒。
“绝对不行!起码要给我留个盼头,这是我对一中最有价值的纪念物。”
“那……我要上衣。”她很高兴地把接过印有一中校徽的上衣,或许对于早穿习惯的一中学弟学妹们而言,那不过是件寻常不过的运动服,可对于我们,却是三年的怀念,“对哦!你为什么老认为高三是你最快乐的日子之一?你到现在还没给我答案。”
我帮忙提着点行李,缓缓走出一同住过的a228宿舍,边走边说:“从学生角度上讲,最大的问题是厌学。高三时,25%的学生读得很好很轻松,也有25%的学生读得更轻松――他们放弃了读书;最痛苦的自然就是卡在中间上不得下不得的50%~60%,天天没有好日子过。因此,高考过了,卖书撕书扔书烧书的学生大把大把!这批痛苦的人好像刚从地狱里爬出来。这时候,大学来了,本来到了大学真正应该读书的时候,他们没有精力再读书了。在不少大学的草坪上,男男女女抱在一起滚来滚去,滚掉了多少青春?滚掉多少岁月?在他们……嗯,还有我们看来,最痛苦的时候已经过去,现在应该享受了。能说有这样的想法是我们的错么?不能,在是时代的错!然而,时代总不肯认错。我只不过是比他们早放弃了一些日子,因此也在同样的结局下,收获了更多的快乐。”我看着蓝蓝的天,只觉得现在的生活真的很好很好。
可晴随我看了一会蓝天,才说:“我们都是批评不得,表扬不起的人。当年高三班主也说了,到了大学一切都自由轻松;但我在韩师并没有这样的感觉。11天来对你的生活的认识,我甚至觉得读了三a的你们才是王者,你们的快乐一点也不做作。”
“本科的,我没读过,不知道。但是呢,本科出人才,专科出偏才、怪人,这个理论,还是认识的。”我张开正双手以为可以拥抱住永恒的空气,却也同时肯定了这的不可能性,空气是流动的,每一秒我所拥抱的空气都不一样,“我从没为自己高三不努力而去不了本科而后悔过。这里,才是我应该来的地方。”
“你有没有理想或者是希望什么的?”
“当然有了。”谁没有理想啊?哪怕这个社会是很现实,空有热情和梦想是没有用,过去的两年时间一直在想学什么,漫画、网页设计、动画制作、ps等等,都想学,学东学西什么也都学了个大概,证考了几张,就是不晓得有没有用。
“可以告诉给我知道吗?”
“可以啊!我先问你,你会不会觉得我是个怪人?”
她轻轻笑了,抚着自己的头发,说:“读到了大学,有哪个学生不是怪人?你的a228都是一等一的怪人,我那边所认识的,对比上你们,虽然有点大巫见小巫,却也一样是怪人。”
“特殊的家庭环境,造成现在个人更加特殊的处事方式。”我笑着说。
“你还没跟我说你的理想呢!”
校门口终于到了,11天的朝夕相处也即将成为记忆,实话说,我有些惆怅,以致于接下来所说的话更是惆怅:“我希望,在日后能找到一个可以照料我的人。这不是懒!而是我连自己都不会照顾,如何去照顾别人!”
“真是个奇怪的念头啊!作为你非常要好的朋友,真希望你能找到一个这样的人。”可晴似乎并没有听出我语气中的惆怅,这样也好,悲伤的情绪就让它停靠在我这一边。
因此,我又恢复了笑脸,慢慢地提着行李什么的走出校门。
这边的“万成”公交车是五分钟一班,准时到让你难以置信。一般地,不管你什么时候走出校门,几乎都是不用等,车就到了你面前。
“真是快啊!”我的视力顿时变得很好,远远地,已经能看清那部在移动着的多面体是什么了,“以前在一中读书时,最讨厌的就是等车了,等半个小时者有,等一个钟头者亦有。”
可晴依旧保持着笑脸,微微颔首:“是啊!”
是的,我们本来还在说说笑笑,可是在看到车在眼前不远处的一刹那开始,彼此都缄默不语。或许,什么叫做“此时无声胜有声”的境界,就是现在这般。
多久过后?其实也就10秒不到的样子。
“别愣着了。”我开口打破这个境界,“我陪你过去吧!”
她点点头,拉住我的手,我的手拉住行李,慢慢地朝那写着“万成”的、已经停下的车走去。
手,在车门前一米处,松开。目送着她上车,她还是一句话没有说,甚至没有一个离别的吻、离别的眼神什么的;当然,车开了,我也没有做诸如什么“挥泪追车”的行为。
我学会了默然,默然地回身;一段时间后,回到了宿舍。
※※※
百无聊赖,说得正是我现在的模样。由于旷课送人,宿舍其他人都去函授,或者是勤工俭学当保安去了,空空荡荡。
我打开了电脑,想查一查几本小说有没有更新。没有,或许,上上q能找到哪个书友谈论一些关于书的问题。
“滴滴滴。”是信息提示音,我按下ctrl+shift+z一看,居然是她――可晴。我突然想起一个小细节,在本人为数不多的qq好友中,被归在“家人”条目之中的仅有两个,一是弟弟,二就是她。
“我在车上,很怀念呢!废话少说了,你说,我们会有未来吗?”
这就是“未论”啊!我在今天,终于产生了想笑的冲动,她的意思,我能明白!
于是,我快速地敲着键盘,打下:“未来,没影的事,作甚看得那么重?”
这个时候,我已经不再注重她回过来的信息了,靠在电脑桌边,只知道现在内心中一片坦然,一丝笑容,若有若无,挂在嘴角。
粗写于2009年07月10日23:37:49
一改于2009年07月25日23:03:46(12119字,写这个章节时,我反复地听着周华健的《其实不想走》,我写出了我的眷恋与遗憾,可惜……)
――全书?完――
作者:南宫万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