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09-07-14
离莎莎家并不是很远,我很快便到了她家门口,想着可能是迟到了……
按响门铃,依旧就是莎莎开的门。
她看了看我,又看看手表,说道:“你迟到了八分四十秒,合计,嗯。”她好象还在计算一样:“合计五百二十秒。”她笑着看着我。
我一般会在两种时候比较胆大,第一种就是喝醉酒的时候,酒壮穷人胆。第二种就是心情特别好的时候,毫无疑问今天我心情特别的好。
“真是太巧了,为了纪念这一有历史意义的迟到,我决定刻下一个标记好让自己以后永不迟到。”我打趣着说。
“那好呀,怎么刻?”我们边往屋里走去边聊着天。终于走到了里屋,我拿起旁边的笔
“把手给我。”我用她一向看我的表情坏笑着看着她。
“你想干什么?”她下意识的把本来就离我很远的手又缩到背后,好象怕她的手会自动飞到我手里来一般。
“好了,你不情愿就算了,我们开始上课,今天想学英语还是计算机?”我放下笔,坐在椅子上说道。
“不行,你到底想做什么,你不说我就不学。”她向我撒娇似的说。
“我好怕你不学哟。”我拖着长长的尾音故意说到。
一缕微红又从脸上飞过,紧接着又是那只狗熊向我飞来,我心中暗暗发誓,总有一天我会将这狗熊送回大自然……
“好吧,把手给你。”她说着装着极不情原的将手向我伸来,这下子反而让我不知所措,过了半响,我轻轻的握住她的手,在接触她指尖时一股激流是这样猛烈的撞击着我,我勉力的告诫自己让自己慎静下来。
“我刚才迟到520秒?”我拿起笔在她手上写下520,秒才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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