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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九章 文人会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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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过了好一会,庄大妈才回过神来,问:“小双,我看你也是好人家出身的孩子,你这样到这种地方来,岂非自辱清白?”看来她是怕我被春乐居里的姑娘“污辱”了。

    我笑着对她说:“我只是在厨房里当帮工,庄大妈你不用担心的。”

    庄大妈无奈地摇摇头,说:“你自己要当心。我回去会告诉大双,你在饭馆当帮工,你不用担心。”

    不禁觉得有些好笑,我跟那寒冰脸是没有任何关系的,本姑娘要干什么,根本就轮不到他管。不过,我还是说:“谢谢庄大妈。”

    就这样,我开始了在春乐居打工的生涯。春乐居虽然说是烟花之地,可是,和我平时在电视里看到的青楼完全不一样。严格的说,这里更象一个文人会社和餐馆的混合体。这里的格局,和我之前到过的旅馆里看到的很不同。一楼是一个很大的大厅,地上整齐的摆着矮矮的、漆着黑漆的矮几,矮几放在竹席上,每张矮几围着若干个干净的布垫,四周摆放着象是用青铜做的摆设。

    一帮自命风流的文人骚客,来这里念念文章、评评画、弹弹琴;而春乐居里的姑娘,就穿梭于这帮男人之间,陪他们吃饭喝酒、调琴和乐、比试文采,兼听他们发牢骚。当然,这里总算是烟花之地,姑娘们如果给客人看上了,只要客人给得起钱,她们也会提供私人服务。楼上的一排排厢房就是姑娘们提供私人服务的地方。

    我这个厨房帮工的工作就是在厨房里帮厨师洗洗菜、烧火,把烧好的菜从厨房里拿出来,放到客人的桌上。当客人走了,我就得赶紧把桌子收拾干净。而楼上的厢房我是不用上去的,如有客人包了厢房,传菜、收拾等工作,由一个十三、四岁,梳着丫髻、叫小晴的小女孩去做。

    这份工作对我来说,还是有些难度的。虽然我在现代里也曾到过餐馆端过盘子,但古代的餐馆跟现在的很不同,这个年代用的餐具不是陶瓷制品就是青铜器,动不动就来个烹羊什么的,要把整个大大的铜锅捧出去,重得要死,一不小心就会把手给烫了。更加上,我的工作范围还包括烧火,现代的炉头基本上是用煤气的,我哪有机会烧过火?我把炉火弄灭了n次、被江厨子狠涮了多次后,依然还没有学会怎样烧,江厨子在无计可施下,只得喊小晴来烧火,把我踢到楼面去干活。

    我发现,这里的人吃饭是用手,而不是筷子。之前在庄大妈家没看到筷子,还以为是她家贫买不起,但现在在这么一大间营业场所也没有看到有筷子,看来筷子在这个年代还没有完全普及,只是局限于某些地区使用。

    我又发现,这个年代的文人很流行穿那种上窄、直至手肘处开始变宽的拖地长袖上衣。这种上衣左右交搭,腰间处用腰带系着;衣服的下摆长至小腿处,露出遮住脚面的素色内裙。而这班文人好象也很喜欢带帽,他们所带的帽和市面上所见的其他人的帽不一样。那种帽子是黑色的,一个起码有五寸长、长且窄的圆筒帽身套在头顶的发髻上,顶端架着一块用黑布包着的长方形、薄薄的硬状物体,前高后低的架在帽身上;帽身的下端有一条细长的金属体或竹枝又或玉条,穿过发髻,在帽的左右穿出一截,两根黑色的布带各在上面缠绕几圈,垂下来系到下巴下。

    这种被他们称之为“冠”的帽子,以我的眼光看来,实在是土得不能再土,换了是我,打死都不会戴到头上。但对那班文化人来说,这好象是很值得骄傲的“读书人”象征。不过,这种流连于烟花之地、乐而忘返的“读书人”,应该都是些没多大作为的无志之徒。

    在我完成手头上的工作,又没其他事干的时候,我喜欢站到一旁静静的看热闹。这班“才子”们,来春乐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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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色无味春药    同城交友约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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