亲卫随后掩杀。
冲出大门的云宇还不忘嘀咕了一句:“可惜了我的三十匹马!”
原本云宇这个“新兵”还很胆怯,但是见过第一轮敌人流出的鲜血之后,胸中仿佛有什么东西在燃烧,短时间内驱走了本能的恐惧,反而是一股激情占据了上风,想都没想就冲了出去。
后面的亲卫看到云宇一副奋不顾身的样子,顿时个个如打了鸡血般,很快就超过了身体素质一般的云宇,并将其顺势护在当中。
对面的流寇本就是乌合之众,他们向来是打顺风仗勇往直前,遇劲敌则脚下抹油。前番在死伤七八十人的情况下,也是在首领的威逼利诱之下方才铤而走险,如今局势都背到家了,谁还肯在此卖命。只要能抬动腿的都转身就跑,甚至于有人将手中的武器都扔于地上,更有甚者将身上甲胄都脱于地上,只为轻装跑得更快。
接下来发生的不是一场战争,而是一场屠杀。
就连穿越前未曾杀过一只鸡的云宇都手刃了三名流寇,当然,是在亲卫的保护之下完成的,他的第一剑甚至是在颤抖中砍向一名倒地的贼人,而且搞笑的是,砍下的不是剑刃,而是剑背,结果,那名贼人一击未死,反手挥刀向其足部砍去,幸好旁边的连成如反应快,一枪格开贼人单刀,顺势将短枪枪尖整个送入对方的颈项,害得喷出的鲜血都飞溅到云宇的脸上。
鲜血可以刺激并放大人的本能,或者是恐惧,或者是狠戾。第一次见血,或者说第一次身上溅到同类鲜血的云宇瞬间忘记了恐惧,挥剑刺向另一名倒地的贼人,成功地将剑刺入对方的前胸,完成了他人生中第一次杀戮。
这就是乱世,人不狠,站不稳。
其实云宇也是刻意要营造出这种气氛来刺激自己更铁血一些。在第一轮敌人被干净的消灭之后,云宇就预见到了胜利的天平已开始向他倾斜;而当十五组连环火马成功的冲入敌阵后,他大可以作壁上观来轻松收获胜利。但是他没有,如果此时还不尽快适应这血腥的战场,在以后可以预见的连番战斗中,最终失败的一定是他云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