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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百零六章 格杀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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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天津传来了最新的军统指令。

    “以上海地区为重点,建议各沦陷区都可量力而行,针对日本武装官兵,给予严厉打击,格杀勿论。建议包括以下三点:一、以身着军服的日本军人为格杀对象,不论其军阶高低、官职大xiǎo,无须事先奉准或报备,得手当场即干掉;二、其执行地点,以日军占领区及其势力范围之内为限;三、尽可能避免殃及我国居民的安全……”

    “为了便于明了以及解答可能发生的一些疑问,对以上三点,再加以申述如下:以前,照规定,无论制裁任何人,包括敌军在内,都必须事先奉准而后可;自本命令下达后,可以便宜行事先斩后奏,而实际上也非如此不可。试想,我们从外形中,顶多也只能辨识出日本军人的兵种及官阶,不可能得悉他们的职位与姓名,因为他们一律不配带符号或名牌。至于他们所负的任务为何,那就更无从得知了,又何况这种事情大部份都发生在临时遭遇之际。另外,格杀日本兵而害了我们无辜同胞的事,过去已屡见不鲜,每逢一次行动破坏后,日军总是封锁现场,任意逮捕附近居民,除严刑拷问外,且肆意掳掠jiānyin,无恶不作。其接近大都市的地方,因耳目众多,或许还稍有顾忌,到了穷乡僻壤,那就更为所yu为了。有鉴于此,所以我们谆谆告诫同志们:事先绝不利用居民的家屋作为掩蔽,事后则尽可能撤离出事现场,万不可图一时之安全,进入民宅躲藏。换句话说,宁肯多冒一点危险,也不要牵累了同胞。另外,格杀身着军服的日本官兵,和在战场上攻击敌人一样,旨在打击敌军士气,消灭敌军实力。其所以不杀穿便衣的,即使明知道他是日本军人,我们也应以‘解除武装’视之。设如有一天日本军人都不敢身着军服到处横行,鱼rou国人,那就证明此一行动之奏效……”

    命令是建议xing的,因为抗团虽受军统支持,但实际上却并不属于军统,他们有相当的自由。但对于这个转来的命令,抗团的几个领导却都兴奋异常,摩拳擦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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