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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十二章 混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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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的多了,才会更快的成长,而且如果关婷不能真正的完全担下经商的事宜,那日后经商这一块,是会拖累他后腿的。

    二人在饭店门口分手,郑直帮关婷拦了车出租车,望着小车走远了,他才给自己打了辆车,直奔李县。

    四个多小时后,出租车停在了郑直家的门口,此时下午六点多了,天气凉爽了下来,郑直结了账,出租车就开走了。

    他今天打算在这里陪母亲住一晚上,明天再回新江市。

    此次回家的目的很简单,就是拿钱,然后买房,先让母亲搬过去,不然母亲一个人住在这里开个小商店,他还真是有些不放心。

    “老板娘,两瓶啤酒,记账!”郑直刚刚下车,就听自家的商店里传来一个熟悉的声音。

    “不用了,你拿去喝吧。”

    郑母的声音里夹杂着一丝无奈。

    “那怎么行,我怎么可以白拿您的东西?”

    “不过是两瓶啤酒而已,算我请你的……

    听到谈话,郑直的脸色瞬间黑了下来,那个熟悉的声音的主人,郑直认得,正是附近的一个混混,据说此人在这一带混的还挺不错,小有名气,他当初离开李县去上大学,也不过才高中毕业而已,没有踏入社会,所以并不晓得这个混混到底混到了哪个层面。

    真正混的好的,能混的开的,能混到赚大钱的,大多有官员做靠山,而平日里那些动不动就砍人打人的,看着虽然很凶,其实只是小喽啰,被自家的老大当刀使而已。

    如果和人结仇了,打了一架,没出大事,老大就会给冲在前头的人几个小钱,夸几句表场一番,再弄个庆功会,好吃好喝一顿;而如果真的出了事,老大又摆不平,或者是不值得花太多的钱摆平,那拿着刀与钢管冲在最前边的小弟,就认下罪责,去坐牢吧。

    当然,老大也会给那几个坐牢的小弟家中放一笔钱,显示自己很讲义气,并保证他们从监狱里出来后,会得到重用。

    如果是以前,郑直遇到这些混混白拿东西,说不得要忍一时风平浪静,但现在他不但是个搏击高手,而且马上就要进入新江市的刑警大队,并搬家离开李县了,自然不再有什么顾虑。

    大步上前,撩起门帘,差点和正要出来的那个混混撞个满怀。

    邓平手里提着一件子啤酒,正要出门,差点被人撞倒,本能的紧退一步,连人都没看清楚,就破口大骂,“草,眼睛瞎了,走路都不看道!”

    “钱给了么?”郑直强压怒火,一脸阴沉。

    “嗯?你管我给没给钱?”郑直去新江市读了近两年大学,很少回家,邓平没认出郑直是谁。

    郑母此时已经看到了儿子,原本脸上已经浮现出了笑容,但眼见儿子要找邓平的麻烦,心下又是一阵着急,“小直,你做什么呢,还不快点让开道让客人出去。”

    郑直闻言没有回话,邓平则是一怔,随即恍然,嘿嘿笑道:“原来是小直回来啦,钱没给,但已经记在账上了。”

    “少给我嬉皮笑脸的,以前欠了多少,今天都给我还上!”

    郑直一句话,让郑母吃了一惊,邓平则是脸色大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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