傻子要送死,自己的命可比他们矜贵多了,怎么能陪他们一起死?
代笙听这小混混似是而非的答案,颇有些火大,不过看他鼻青脸肿的可怜样儿,又想想他好歹也是因为塔塔她们才被弄成了这副模样,忍了气,略缓了脸色说:“你再仔细想想。”
攸关自己性命的事儿,领头混混还是很着紧的,在心里默默算了算,还是有些不确定地道:“老板身边随时都跟着几十人,我从来也没看过全部的人。不过,他开来的车随时都有好几辆……”
说到这里,他突然想起了什么,眼珠子一转,说:“小哥,你看就咱们两人进去了估计也凶多吉少,还不如报警算了,等警察一来就……”
他还没说完,就看见代笙眼睛瞪得跟铜铃似的,死死盯着他,直把他的话吓得咽了回去。代笙这才粗声粗气地怒道:“等警察来了,天鹅早就……哼!出什么馊主意!”
领头混混低眉顺眼不敢再说话。于是,代笙又扯着他往门口走。走得越近,领头混混心头越慌。到最后,心里几乎是万马奔腾地跑来跑去,人软如泥。
有一种人总是在将要危及性命的时候,会有灵光一现。领头混混就是这个典型。他如溺水之人见住了浮木般,一把抓住了代笙的手,也不知道哪里来的力气,居然把代笙扯得停住了步子。
看那瘟神眉头紧皱,面色不虞,赶紧在他张嘴前,竹筒倒豆子般说道:“小哥,这样吧?咱们兵分两路,我帮你去报警,你去扰乱他们。怎么样?”代笙面带狐疑地看着他,那表情明显带着不信任。
不过,领头混混一脸热切,又是布满了诚恳,继续道:“他们这样丧尽天良的人,我早就看不惯了,要不是一直被他们控制住,我一早就逃跑了!现在,老板又心狠手辣把我打成这样子,我更是忍不下这口气,一定要报警抓了他们!”
咬牙切齿,加上一脸忿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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