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写檄文的伤不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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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情节需要,文中在第七十二章开头写了一大段檄文,是名门正派用来讨伐回月斋的。全文如下:

    《讨回月斋檄》

    “江湖败类回月斋,起于微末,兴以妖术。昔有门主银魅之邪佻,后有琴魔辰轩之歹毒。银魅其人,荒淫可耻,诱拐少女,秽乱江湖。曾有二十八房小妾,更兼豢养男童。弟子不论男女,皆为妾室。琴魔辰轩,自甘堕落,弃堂堂男儿之身于不顾,竟效董贤龙阳之举。邪佞之人,淫秽下作,人神之所同疾,天地之所不容。犹复包藏祸心,窥窃逐鹿江湖。

    青城派弟子吴旭,少年才俊,行事刚直,竟惨遭妖女毒手;巨鲸帮少主梁溢,出身名门,才比日月,未能御辰轩邪术;风家堡满门百余口,世家大族,德高望重,尽毁于琴魔音杀。呜呼!贼竟敢欺我正道之祚薄,名门之不兴乎?!

    清虚山掌门风敬亭,位列武林泰斗。奉正派之规矩,荷本朝之厚恩。大公子风梧啸,儒雅风流,狂侠名士;二公子风梧鸣,刚毅决绝,才堪大用。父子三人皆豪侠,清虚一门尽忠烈。是用气愤风云,志安社稷。因天下之失望,顺宇内之推心,爰举义旗,以清妖孽。盖世武功,骇俗绝学。喑呜则山岳崩颓,叱咤则风云变色。以此制敌,何敌不摧;以此图功,何功不克!

    公等或居临州,或安蒙城,或护一方之正义于北国,或立一门之威信于南地。日月昭昭,岂可容邪门妖术猖獗;天地茫茫,怎能弃正义清名不顾!倘能转祸为福,送往事居,共立除匪之勋,无损正气之名,凡诸爵赏,同指山河。若其眷恋穷城,徘徊歧路,坐昧先几之兆,必贻后至之诛。

    请看今日之江湖,竟是谁家之天下!”

    这篇文全篇模仿《讨武曌檄》,好几处甚至恬不知耻的照抄原文,枫儿愧疚至深,能力所限,诸君多多包涵。

    檄文大致内容总结如下:

    第一段:回月斋银魅和辰轩的私生活那是相当的混乱啊,私生活这么混乱的人竟然敢逐鹿江湖,太可耻了。

    第二段:回月斋罪行累累,比如某三个案子,那么好的如花少男,就这么被回月斋的人“咔嚓”了。回月斋这是对天下正派的公然挑衅!

    第三段:清虚山掌门很优秀,他的两个儿子也都是人中龙凤。他们武艺高强,德高望重,只要振臂一呼,天下云集响应,回月斋就要完蛋。

    第四段:各位同仁,你们都是祖国大好青年,要参与我们的正义之师,成功之后前途不可限量。要是和回月斋同流合污,呵呵,恶有恶报,你们死定了!

    喏,这就是这篇檄文的内容了,我写完以后的结论就是:

    骆宾王,你当年咋不能写短一点呢,害姐改文改得好痛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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