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了赵府已是夜黑风高的夜晚,月明星稀,几棵大树已是光秃秃,枯黄的叶子掉落在地,秋风扫过扫起阵阵尘土,枯叶漫天飞舞,显得格外冷清。
珍珠看着满天飞舞的枯叶,心中也是如推翻五味瓶般滋味酸楚难受,翻腾在心中久久不能放下。
刚才吃饭吃的快乐了,忘记和那个叫潇潇的女子说说话,忘记问那个女子认不认识狐狸。一百年前的潇潇应该是在清朝,不知是缘分让她来此,还是同名同姓。
她就是一个一吃饭,一睡觉就会变得快乐的人,很容易知足,说白了,真有点像猪。
珍珠觉得好笑,天地间这么大,叫“潇潇”的不有的是,明明该出现在清朝的人大宋也有一个,怕是巧合罢了。
“阿猪妹妹,你不是开封的人吧。”
两人找了个台阶,席地而坐,阿肉哥哥双手托着下巴,倘若珍珠有一点脑子,她也应该发现,这个手心白皙柔软,一点也不粗糙的阿肉哥哥怎么也不像个要饭的,他的面颊只是有点脏,从袖口露出的手腕却和上等的白玉一般白皙,一双黑而亮的如琉璃一般闪烁的眸子带着伶俐的调皮劲儿。
可是珍珠就是蠢。
阿肉哥哥也知道她蠢。
“我的家乡离这里很远很远!”远到离你们这里要好几百年。
“那你到这里来干什么?难不成,阿猪妹妹,你是和阿肉哥哥我有缘,于是乎千里姻缘一线牵,你跟随着缘分的步伐就找到我了,被我的风流倜傥,才华横溢所吸引!”
呃,见过自恋的,没见过这么自恋的......
“我到这来找人,结果人没找到,好像地方还弄错了,都不知道要怎么回去。”
“开封说大不大,说小不小,我帮你找啊!本殿......不不,本公子要饭要久了,认识的人很多啊。”
这句话勾起了珍珠对武侠小说中“丐帮”的回忆,丐帮就是地广人多,天下最多的莫过于要饭的,觉得自己现在就是一丐帮弟子,只要手上拿一根打狗棒,准比黄蓉还潇洒,但是准比郭靖还大头。
“我认识的人,在这里找不到了啦!”
想着想着眼圈微红,狐狸那边还不知道能不能挺得住,自己正事儿没办成到来到大宋耽误时间,混的好也行,竟然被人泼尿,流落街头要饭,要是老妈知道自己这遭遇,肯定搂着自己痛哭。
阿肉哥哥睁着一双漂亮的琉璃大眼,看着珍珠扭成包子的脸。突然,一个喷香四溢的身体拥抱住珍珠,轻轻地拍着珍珠的后背,好似在安慰。手指触碰到珍珠那胖胖的肉,感觉十分有手感,肉肉的,很软,很暖,很像皇宫中已故的一个老宫女松弛的面部。
阿肉哥哥最喜欢在儿时被那个老宫女抱着,捏着她松弛的脸。调皮的他,只有在老宫女的怀里表现得很听话。
“阿猪妹妹,这样就好了。我婆婆说,这样被安慰就会好了。”
“阿肉哥哥......”
“怎么了?”
“你......你好香!”
“那当然,阿肉哥哥我是人见人爱花见花开的极品要饭的,玉树临风英姿飒爽,举世无双风度翩翩。”
珍珠的口水四溢,顿了顿说:“是,是炖肉的味道。”
珍珠想说他身上的肉味喷香四溢,中午明明一碗炖肉刚刚好,却见阿肉哥哥的眼神飘过,对那肉是死盯不放,所以才将肉分出去一半给他,可是自己还没吃够呢!
“呃!你,阿猪妹妹,你,太令我失望了。”
两人随即一愣,互相大笑起来。珍珠先是掩嘴偷笑,随后对着地大笑起来,笑声甜美,底气颇足,声音洪亮;阿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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