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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一章 不速之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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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午后的阳光总是令全身有毛的动物喜爱,可以任意的在阳光下打滚,可以仰躺在阳光下晒着肚皮,狐狸就是这种动物的鲜明代表,努力伸展四肢在阳光下享受温暖,银白的毛被阳光晒得软软的,暖暖的,尾巴似有似无地摇摆一下,表明他在享受,毛茸茸的耳朵被秋天将死的小飞虫偶尔骚扰一下,便立即敏感地动起来,抖抖。

    珍珠下班回到家有种家里养狗的感觉,心中想到幸好不是夏天,要不然他会脱毛。

    不知从何时开始,狐狸有变回原形的习惯,每天下午两点,珍珠家客厅正是被太阳照得紧的时候,狐狸就趴在那里,闭着双眼,像一个沉思者一样,珍珠总有种感觉,他是在回忆着什么?他活的够久了,从他嘴里听到“我已经活了一千多年”的话语,着实让珍珠吃了一惊,但珍珠知道,狐狸比他自己说的年龄活的还久。

    刚开始,有一点熟悉的时候,珍珠问狐狸为什么要当人,狐狸就摆出要吃了珍珠的怒气和眼神,久了,珍珠再问,狐狸只是给一个不屑的“哼”然后鄙视地说:“猪的智商没法懂狐狸的过去。”

    当然,珍珠终于知道狐狸的名字,叫萧暮。

    与此同时,与狐狸相反,最讨厌阳光的张日辰的家里来了不速之客。

    讨厌阳光的狐狸,张日辰恐怕是狐狸中的特例。

    黑色的鸭舌帽,穿的一身朴素的衣衫,嘴里叼根烟,手上戴着外面买不到的奇怪样子的戒指,站在张日辰面前的正是巫师。

    “我们来谈一个交易吧。”

    张日辰露出嘲讽的表情,冷酷的脸上露出不和谐的笑容:“巫师和妖怪谈交易?笑话!”

    从某种角度上看,巫师可以算是妖怪的敌人。

    巫师沉默了片刻,伸手拿下鸭舌帽,黑色的长发甩了下来,黑缎子一样的长发垂至腰间;他的五官精致,有一种近乎月亮朦胧的柔和之美,跨越性别的容貌和狐狸是有过之而无不及,只不过没有狐狸妖媚而已。

    “你可以听听嘛,我再次囚禁萧暮,把萧暮的内丹给你,那种东西对我也没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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