纸势在必行!
自己竟在无意中找到一个发家致富的好法子,若能不断改进这个世界的纸张质量和重量,同时把这东西推广到富贵人家去,那么真是“钱”途不可限量啊。
果然,有需求的地方就会有发明创造啊。虽然这发明并不是原创的。
多宝作画的速度并不快,一来是因为手生了好久,加上这还是个小娃娃的身体,二来是因为要不断注意笔下纸张的完整性以及需要不断更换炭笔。
赵镇之怎么说都是见过大世面的人,所以一看钱多宝认真地画自己便也乖乖躺着继续睡觉去了,任由着她自己在一旁折腾。可怜赵贵就一直侍候在一旁,做了个标准的打杂小厮。
用了整整两个时辰,钱多宝才直起身子擦擦额头上的汗,同时大大舒了口气:终于好了!
果然妖孽不容易画啊!曾经她尝试过很多人物速写,但从来没有哪次像现在这般费尽心神的。赵镇之的气质很难以捕获。虽然自己一直在暗地里叫他妖孽妖孽的,但其实妖孽还是个很抽象的概念,真正用画笔想去刻画的时候竟不知道从何下手了。
好在这厮睡相极好,整个作画过程中竟是一动未动,也让她省了不少心神。
低头看着自己用心画出来的素描,钱多宝微微一笑,她虽然对这画中的主人不爽之极,但她手里的画却是倾注了很大心血的,她得用它去极力说服某妖孽,最好让他同意自己用画抵债。
“少……爷,少爷!!!”赵贵看了钱多宝手中已经完成的素描,惊得好半响才缓过神来,他有些语无伦次,从来不知道竟然有人能把自家少爷画的跟个真人似的,而且连气势都很像。
赵镇之其实老早就醒了,他只是有些小寐的喜好,却并不嗜睡,所以他其实是已经醒了好久,也挺尸了好久的。
听到赵贵这么唤他,想来定是画作已经完成了,某妖孽慢慢坐起了身子,动动筋骨然后慵懒道:“真累。”
听得钱多宝顿时恨得牙痒痒,就这么舒服地睡了一个下午,竟然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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