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哥,你在找什么呢?”一大早天刚刚亮,薇薇就看到罗隐在衣橱里面翻来发去的。
“今天穿这件怎么样?”罗隐兴奋地从里面拿出了一套衣服。
“我吗?”薇薇看了一眼转过头去又睡了。
“今天你不是要去见龙飞吗?就穿这件去,怎么着都得装的职业点。”罗隐拉开了薇薇的被子。
职业,薇薇又想到这个词,“穿上这身就能让别人相信我?”
“至少是对别人的尊重。你不尊重我就算了,但你不能给tony丢人嘛。”罗隐边说边在一边坏坏地笑着。
“行,我就尊重你一个,穿给你看,以后每次见你逗穿着这样好不好?”薇薇终于把身体从被子里抽了出来。
职业、尊重。薇薇明白罗隐想告诉自己什么,在这个社会上混就得尊重社会的法则,衣服虽然只是一张外皮,但当所有人都披上了这个外皮,自己也必须得披上,这大概就是顺应社会的发展,至少是在自己还没有被别人所认可的特色时候必须要有这种尊重。
“昨天晚上我已经和tony说过这个事情了,你要多听多学,少说话。明白吗?”罗隐说着又转进了被子里,他习惯性地会比薇薇晚睡好几个小时,用他的话说,人只有到晚上思想才能达到活跃的顶峰,可那个点是薇薇永远都熬不到的。这大概就是人与人的差异,很多年后,薇薇也经常熬到那个时候,真的能体会到罗隐当时的想法,这才发现,其实人缺少的并不是创意,还是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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