绢花。
真的是很漂亮。
我满心欢喜的看着镜子里的自己,因为修习魔法而愈发明亮的琥珀色眼睛,烫过离子的直发刚好披肩,皮肤虽然不是很白但是肤质很好。
还有我的身材,来到诺亚维尔以后似乎比以前瘦了不少,以前很羡慕别人的尖下巴现在我也有了,165公分的身高虽然不高但也不算矮。
还是比以前顺眼多了,起码我自己这么认为。
拉回我已经跑了十万八千里的思绪,我还是把这身小礼服脱掉了。
毕竟我和约修斯要步行回到罗克哈特王城,穿成这样子怎么行?
我继续找了找,发现一件类似于旗袍但明显是裤装的衣服。
纯白的料子和灰色的绣花,难道这就是诺亚维尔的运动服?
将衣服换好,我把头发梳成一个高高的马尾。人也精神了不少,不过看了看我这身衣服,还好是裤装,外面这件开到臀部的旗袍就是想遮什么也遮不住啊。
还有我最忍不了的诺亚维尔的鞋子,是那种要系很长的鞋带,直到在腿上缠上依据鞋子不同而长度不同的带子的那款经常出现在各大少女漫画里的鞋。以前觉得很炫很漂亮,没想到自己穿上却有不同的感觉。
不过约修斯那个家伙穿的是靴子,这大热的天儿,我还是老老实实的系我的鞋带吧。
找了两件换洗衣服,我拎着还呈圆球状睡觉的米修出了我的房间。对着老师家里的大镜子刷牙,然后用冷水把米修弄醒。
它好像很不满意的冲着我“啾”的叫了一声,小小的眼睛蕴含无限水分。
好了,我承认把米修弄哭是我不对。
讨好的用食指逗了逗小米修,它居然很不给我面子的从高高的台子上跳下去一颠一颠的跑掉了。
“哼!”我闷闷的一哼,嘴里都是泡沫。
洗好了脸我便到餐厅找我的早饭去了,果然不出我所料,下厨的是约修斯。
就知道老师不可能放过任何一次压迫我们的机会。
约修斯看见我进来,抬头冲我笑了笑,阳光洒在约修斯的脸上,忽然间约修斯的脸上蒙上了阳光的颜色。
“早安,叶。”
“嗯,早。”我拉开凳子坐下,仍是看着约修斯。
他真的是一个很英俊的男人,我不得不承认,虽然他的脸色总是很苍白。但是我知道他那具看似柔弱的身体究竟会爆发多大的力量。
“老师呢?”忽然发现我们亲爱的迪亚老师不在,真是稀奇。
“他在外面修剪花圃,一会儿就会进来了。等他进来我们就可以吃早饭了。”约修斯手里摸着什么,仔细一看,居然是米修那个小叛徒。
我很无奈的托着腮看着米修说:“为什么米修每次从我这儿跑走以后都会跑道你那儿去啊。”
约修斯笑了笑,柔柔的,像清晨里最轻柔的风。
“也许是因为我经常养猫的缘故吧。”约修斯把米修放在桌子上,用右手食指逗弄着米修小小的身体,左手则是轻轻的托着腮,灰蓝色的眼睛看着好像很享受的米修。
我闷闷的说:“米修又不是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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