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印象。
不但贫瘠,而且农田还少的可怜,前方不远处竟然是山地,中央山脉的余脉到这里,已经变得低矮,但是完全是坚硬的石头,对生活在这里的人们,是另一种灾难。
罗兰跃马而前,仿佛要赶快逃离,他实在是受不了这种挣扎在生存线上的生活氛围。
越过中央山脉的余脉,在走上一天的山路,就将到达此行的目的地了。
沉默中行走了将近半天的时间,山清水秀郁郁葱葱的景色,让罗兰的心情渐渐好了起来。
大树参天,偶尔一两只小松鼠在猫,茂密的枝桠上蹦蹦跳跳,给山林中平添了一丝生机,也给罗兰的心里带来了一抹暖色。
时间尚早,罗兰也不着急赶路,信马由缰,沿着山间小路缓缓而行。
突然抬头,林间一群小鸟惊飞,在盘旋处名叫不休。
有人!
罗兰瞬间精神为之一振,一路从雷克雅未克行来,千里迢迢的路程,虽然有提图斯给予了他重要的教导,但是一点意外也没有,实在让罗兰很是失望。
罗兰多么希望能有几个不长眼的小毛贼,来给自己无聊的路途增加一点乐趣啊。
没有想到,眼看就要到达目的地的时候,在科尔郡竟然等到了!
罗兰兴奋异常,内心高呼:
果然穷山恶水出刁民,终于让我等到贼了!
罗兰克制住内心的激动,缓缓解开了背后的长条包袱,将包袱中的几件事物迅速得组装到一起。
骑枪!
不,不是骑枪。
按照罗兰的说法,应该是丈二点钢枪!
将近三尺的枪刃呈菱形,宽大异常,厚重锋利,同时又被罗兰阴险地一顿打磨,竟然把光芒四射的枪刃,打磨的黯淡无光,甚至有些灰败,仅留刃口出一丝闪亮,证明着枪刃的锋利!
枪刃后面是被打磨滚圆的吞口,套有红缨,留好双手一握之地。
再往后是三截相同长短的铁棍,通过螺丝口连接成一体,浑然天成。鸡蛋粗细,上面有许多不规则的凸起,可以增加摩擦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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