整整一夜,芬香一直未眠,起床后也萎缩不振,但没有影响到她正常的生活,她准时的出现在了卖场。她答应了晴子,将杭州寓所的事主动揽到自己的身上。自己会挑选一个日子,出现在叶雨面前,向叶雨诉说自己和他在哪个寓所里的美好时光。
今天恰巧是星期五,对芬香而言,星期一三五七都是特殊的日子。之所以称之为特殊,是芬香在这几天里,会在中午以后下班。有时她会在晚上结束营业前回来一趟,大多的时候不会回来。今天的生意还是不温不火,芬香比以往提前三十分钟下了班。
这段繁华街道是步行街,不许机动车辆驶入。芬香需要步行四五分钟,拐到一条叫做‘郯城’路上等候公交车或者拦出租车。芬香肩上搭着一个‘阿迪达斯’牌子的包,穿着齐膝牛仔裙,米黄色的T恤,松散着头发走出了卖场。又是黄色的T恤。她的店员都知道,老板最喜欢的颜色是黄色。记的,叶雨曾经说过,芬香的上身最适合搭配黄色的衣物。叶雨的这句话对芬香的穿衣定律有一定的影响,但不是绝对性的。原因所在是芬香本人喜欢上了黄色。
今天虽然很炎热,但由于提前了三十分钟,芬香认为时间很充足,决定坐公交车。芬香在前面走着,有个戴着大大墨镜的男青年跟在了她的后面,与她相距十几米的样子。虽然一个偌大的眼镜遮掩住了男青年的部分面容,但男青年的裸露出来的脸上其它的特点和健康的体型,完全可以衬托出男青年属于帅气的一类。男青年的双眼隔着眼镜直直注视着芬香的背影。芬香没有察觉到后面有人。虽然在她身上发生了许多可怕的事,但还是没能增强她的自我保护意识。善良的芬香啊,这一点你可要注意,这个社会上好人是挺多的,但坏人还没有灭绝。
芬香走到了公交站台,‘黑色墨镜’也跟了过去。由于这里是繁华步行街,哪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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