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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玩的就是心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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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站起身潇洒的离开了那间仿佛荡漾着女人娇妖笑声的房间,一刻都不愿停留了,将那个老男人的喊叫声抛到了脑后。

    经过几天的洽谈,我抛弃了社里的一再挽留,离去之心已决。

    离开真正热爱的已经成为习惯的工作,对每个人都有些苦不堪言。我一连几天都怀念着自己辉煌的过去。怀念之后,就是对那女人的痛恨。我明白总有一天我会被后来人所超越,假如对方是凭真实的本领,我输的心甘情愿,无怨无悔,可对方得胜的法宝,却是靠那打扮的花枝招展浓妆艳抹的外表,加上甜言细语,或者是年轻的肉体。你说,一个一直自认清高的男人,突然发现自己的位置在一个阳光灿烂的早上被这样的女人取而代之,自尊能承受的了吗?能不义愤填胸吗?我本以为我会一如既往浪费更多的光阴去鄙视那个可怜的女孩,但几天后这种思想荡然无存了。一天早上,我一觉醒来突然想到,这也是她的生存之道,只是我们选择的竞争方式不同罢了。某种程度上我也丧失了评价她这类人的权利。现在这个飞扬跋扈的青春岁月里,年轻的她们,什么你想不到的竞争方法她们都敢做,而且做的不畏不惧。这也是她们独特的本领。当然我不会一竿子打死所有人,认为现在所有的年轻人都那样,因为很多年轻人还都真的没有疯癫起来。

    我突然又感觉到,我真的老了。虽然我离三十还差一些,但我的思想已经腐朽了,至少我的思想里已经好久没有产生什么新鲜了,那种对工作的激情已然不再。我是应该被淘汰了。想到了这里,也就没有什么大不了了。也许是该换个环境的时候了。

    这时,林小小出现了在我的寓所里,她以友谊的身份希望我到她新签的那家漫画社工作。我谢绝了。谢绝的主要原因就是她那友谊的身份。看着她离去的背影,我对她的感觉也就此结束了。

    母亲知道了我失业的事情,打电话安慰了我,顺便希望我回老家一趟。我听到电话旁边还有一个脚步走动的声音,那声音的创造者是从不在我受创时发表安慰的父亲。他总是将安抚的话让母亲传达或者埋在心里。想想,我已经两年没有见到他们了,是应该回老家看看他们了。

    我退掉租房,将所有可以带走的东西都邮寄了回去。就这样,我离开了工作了六年的深圳,回到了辛镇,回到了我的故乡。我无声无息的离开辛镇,怀着对漫画的强烈憧憬,投身到了当时经济繁华如日中天的深圳,回来的时候也是无声无息,除了父母的欢喜以外。

    我决定这段时间静修自己,不想漫画,也不沾一点与文字有关的事。于是,我买了一辆‘本田125’。有事没事就靠它消磨时光。虽然已经有六年没有骑过摩托车了,但自信还可以驾驭自如,买车当天,我决定亲自将其开回家。从市里到辛镇约有十五公里的路程,结果在半路上,我阴沟里翻船,爱车被摔掉了一个驾驶镜。

    第二天,一大早。我推着车到维修店里换了一个驾驶镜,然后去公安局去上户。现在它就是我老婆了,肯定要给它一个名份,这社会在能力所限的情况下,亏欠老婆的事咱可不能做。

    “高鄢?”

    所有的手续完毕后,我身后有人叫我的名字。我心里不由的发憷了,在警察局里被叫,坏事总多过好事。

    “是高鄢吧?”那个声音又问道,同时一只手搭在了我的肩膀上。

    “王亭!”我转过头,认出了穿着警服的家伙是我的高中同学。

    “哥们,真是你啊。”对方上下打量着我,为自己没有认错人,咧嘴大笑了。

    “是我,我是高鄢。”我沾沾自喜的重复道。

    “走,出去喝两杯去。”对方豪情相邀道。

    我们到公安局对面的餐馆点了几盘下酒菜,自斟自饮。

    王亭把一包‘将军’牌香烟从口袋里拿出来,从中取出两支,丢给我一支,自己嘴上含了一支,点燃自己的,又将打火机丢给了我,随后用审犯人的语气问我:“哥们们都几年没有见面了?”

    “有七年了吧!记得还是我大三毕业的前一年我们见的面,那年,你从军队回来探家,我记忆犹新,那次你喝的够呛,抓住谁,就说谁是于霁,掏心似的和于霁诉说衷肠。”我笑着说。

    “也就是那次以后,我吹起了向于霁进攻的号角,我们前年将证领了。”王亭有些得意了。于霁当时可是我们班上公认的班花,在全校的名气也仅次于辛镇的公主――晴子。

    “瞧你这幸福劲啊。”我羡慕起了对方。

    “改天到我家聚聚,于霁经常说班长高鄢在人间蒸发了,连影都看不到。同学们经常谈起你,都想死你了。”对方爽朗的笑着说。

    “行,以后有你老婆想我,我就满足了,你最好还是别想我,有个警察想着总不是什么好事。”我开起了玩笑。

    “我从部队转业后就披上了这套衣服,世事难料啊!以前从来没有想过会遭这份活罪。何时回来的啊!也不给哥们打声招呼。”王亭说。

    “就是这几天的事。”我说。

    “听说你都出书了?”他问我。

    “一两本庸俗的小说而已。”我说。

    “那也是了不起的事情啊!像咱这样的平民,连个像样的情书都写不出来。对了,这件事还记得特清楚,全校好像就你写得情书最多,你还给我们家于霁写过呢?于霁经常给我提起过。”他说。

    “论写情书的数量,的确是我写的最多,但哥们我是真冤啊!总是充当媒婆,却忘记了为自己写一封。于霁那事,全是误会。当时要求我写的应该是华军,或者是展祥,岁月流逝太久了,这我记不清楚了。总之会是他们其中的一位。由于过度兴奋,竟然连落款没有写,最后碍于你的情面,他们谁也不承认了,将所有的责任都欲加到了我的身上。当时他们为了封我的口,买来了‘柴门文’的漫画集个给我。许久以后,我才知道,那漫画集是盗版的。那年月‘柴门文’还没有在中国出版过漫画集。”

    对方完全乐了,随口问我:“有没有结婚。”

    “光棍一个。”我如实的回答。仔细想来我这几年还没有真正的恋爱过。

    “真的假的,看不惯世间的粗姿俗粉了。”

    “像我这样的游手好闲的主,谁敢委身下嫁啊。”

    “那哥们帮你物色一个。”

    “我喜欢‘松隆子’那种类型的。”

    “知道最近几天辛镇的新闻了没。”对方突然好奇的问我。

    “新闻?”我表现的比他还好奇。

    “辛镇的大腕是谁?”

    “叶家呗,三十年前这头衔就属于叶家了。”我想起了篮球都打得特好的叶家两姐弟。

    “今天可是叶家大喜的日子,叶世杰嫁女儿了。”

    “嫁女儿?那个女儿?”

    “叶世杰有几个女儿?”

    “你说的出嫁的是晴子。”

    “对,就是晴子。你先不要说别的,我先讲给你听这几年你不在辛镇,辛镇里流传的有关晴子的故事。”对方放下了筷子,捻灭了烟,诉说了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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