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懒之外,还很有个性,因为整个纽约可能也只有他才会雇佣陈锋来当酒吧的调酒师。
要是按体格来说的话,陈锋很明显更适合当个看场子的,而不是一个站在吧台后面用摇酒壶耍花活儿的调酒师。
不过真的应该说吉姆这家伙的眼光很独到,从陈锋工作那天开始,他每天至少要调配出去几十杯鸡尾酒。
甚至有几个街区之外的人,就像赶着看热闹一样,眼巴巴的跑到bar来观看这奇异的景象。
不得不说,在篮球场上能用那双大手控制住篮球的陈锋,在搞定那小小的摇酒壶时,同样具有天分。
能把调酒玩出美感的人不少,不过能把调酒玩出美感,还超过两米,一身肌肉的猛男,着实不多。
看惯了美女帅哥之后,来bar的人,总是能在陈锋这里找到新鲜感。
何况这家伙调的酒确实有点水平,特别是那些烈酒,总会被陈锋调出一种让味蕾爆炸的感觉。
连吉姆那个懒惰的老板都会为自己的选人眼光洋洋得意,当然,他付出的薪水也绝对能让陈锋满意。
毕竟拖欠或者黑掉薪水这种事情,也得看是对谁,一个陈锋这体格的店员,哪怕是当老板的,也有相当大的压力。
吉姆可是亲眼见过,曾经有个喝醉酒的家伙在吧台旁边闹事,然后被陈锋用一只手扔到了大街上。
那醉鬼当时就被摔断了两根肋条骨,如果陈锋不是扔,而是用拳头去解决这个问题,恐怕那家伙就可以直接去订购一块墓地了。
自打陈锋在酒吧工作的第一天开始,那些没事儿捣乱的人,就安稳了很多,起码不敢在酒吧里明目张胆的闹事儿。
那一身壮硕的肌肉,可绝对不是吃素的,陈锋所能爆发出的力量,可以轻松的摆平一些不知好歹的人。
吉姆可不认为自己那已经有点臃肿的身材,能扛得住陈锋一拳。
所以,他肯定不会在薪水上给陈锋制造不必要的麻烦,何况那家伙给他带来的收益,已经足够让他表现的大方一点。
陈锋在bar的日子过的平平淡淡,除了偶尔被那些喜欢猛男的女客人骚扰之外,他完全没有在篮球场上的那种锋芒。
酒吧里面不少人甚至都不知道这个造型生猛的家伙,一个星期前曾经在洛克公园里让无数人目瞪口呆。
虽然很多人看着他那个身高的时候,都认为这家伙更适合在篮球场上释放能量,而不是在一个酒吧里调制着鸡尾酒。
上帝经常会安排些奇妙或者诡异的事情,在世界的某个角落上演。
不过这是西方人的说法,这要是换成中国话,叫无巧不成书。
但是按照陈锋自己的总结性发言来解释,就一句话,纯tm扯淡,这就是他对一切偶然事件的盖棺定论。
当陈锋在几年以后,非常难得有空闲的坐在电影院里,看着那部半传记式的《社交网络》时,看着电影开头,他泪流满面,深有感触。
在影片一开场,主角就被女人甩了,垂头丧气的坐在了电脑前。
没钱,没女人,身为一个悲催的死宅男,也许主角已经倒霉到极限了。
假如他那时不是把手放在键盘上继续自己的编程任务,而是选择在这个时候把手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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