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刀头舔血的买卖,不知道什么时候就会丧命,兰朵不希望我出事,可我是个男人,是男人就应该养家,让自己的老婆每天过苦日子,不是我愿意看到的,于是我们吵了一架,然后我带着行囊离开了家!”
一走就是近三年的时间,小村子沒有电话,更不通网络,唯一的联系就是让人带信回家,但一來一回就要好几个月,新闻都成了旧闻,兰朵已经不再生徐云起的气,本來嘛,夫妻哪有隔夜仇的,在冲动过后,剩下的就只有苦苦的思念,就算是信件,也不是天天都能送过來的,每个月送一次,进村的路不太好走,邮差不乐意过來,就只有靠村里人走出去拿信。
如果错过了,就只好等下一次。
每天取信的日子,兰朵都会带着弟弟痴痴的守在村口,生怕会错过任何一封关于徐云起的信件。
对她來说,等待的日子就是煎熬,但对徐云起來说,活着的每一天都是煎熬。
从第一次开枪杀人,到后來麻木的可以打断别人的肋骨,刺穿别人的小腿,看着那人在血泊里嚎叫而眉头都不皱一下,他的心,就像是被浇上了一层滚烫的熔铁,等铁液冷了,自然就形成一层厚厚的硬壳。
他把兰朵藏在心里,藏在最柔软的地方,每当他觉得无穷无尽的杀戮与残暴,就要将自己由人逼为野兽的时候,他就会偷偷的想起她。
虽然思念熬人,但却让他保持了最后的一丝理智。
一直第四年,徐云起所在的军刺接到一个肥活,去劫杀一队带着极品老坑冰种翡翠的商队。
“商队所带的翡翠,价值连城,如果做完这一笔,我就打算收手不干了,带着积蓄回家,和兰朵好好的过日子,养两个孩子,再养几只鸡,把原來荒掉的地开出來,我是这么想的,我这么多年运气一直很好,做了那么单卖买,军刺里好多同伴非死即伤,可我却活下來了,就算是受伤,也只是轻伤而已,所以我想我这回肯定也不会出什么事,可我沒料到,这一次却出了大岔子,再好的运气,也有用完的时候,等好运用光了,剩下的,就只有厄运!”
厄运,以及噩梦。
“那个商队大概也是有所知觉,所以走的路线十分隐蔽,泰缅边境多是深山老林,如果一队人马想要隐藏在其中不被人发现,并不是一件很难的事情,我们在林子里潜伏寻找了近三个月,才发现他们的线索,并追上了他们!”
“再后來,就是屠杀了,像每一次的屠杀一样,那些人虽然带了枪,可是在专业的军队面前,他们的火力根本就如螳臂当车一样,我们很轻易的就把他们的保镖杀掉,然后再杀光所有不服的商人,不过在枪战之中,还是跑了几个人,而那几个人,正巧就是带着货的人,于是在把商队清理干净之后,我们又开始重要追查那几个人的下落……再然后……顺着林子里的血迹……我发现他们正在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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