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身带一把武器的习惯,是林向晚在美国时留下的。
人漂泊在他乡,不管他国是贫穷还是富强,总是心中忐忑,再加上在拳场上班,每天下班的时候已经是凌晨深夜,林向晚独自一人带着叶楠,从來也不敢大意。
总有些亡命之徒,不知道她能耐的拳手,见她是个独身带孩子的女人就想从她这里讨些便宜,多亏了那只“彩虹”才让她几次险中逃生。
回国之后,怕安检出问題,林向晚就沒有带彩虹,把它托付给了郭二,那把枪成了她对美帝最深的思念。
国内的治安良好,h市又是她出生长大的地方,对于这个城市,她有着十分特殊的情感,她熟悉这里的每一条街道,知道自己就算是深夜走在街上,也不用担心会出什么意外,所以带一柄手术刀在身上,也只是因为养成了习惯。
很多心理学杂志上写,背大包的女孩子是因为心里沒有安全感,或许对背了不管太大的包,但不管怎样都会在包里放一把手术刀的林向晚來说,也是如此。
这柄刀对她來说,有着极其重要的意义,是她从社区大学毕业时,沈士君送她的毕业礼物。
不知他从华人街哪个店铺淘换出來的,刀柄和刀刃一体的手术刀,已经是上个世纪的产物,现代的手术刀,为了消毒方便,已经将刀柄和刀刃分离。
虽年代久远,但精钢所制的刀锋依旧凌利,吹毛断发,销铁如泥。
林向晚自回国以后,还沒用这柄刀,她时常打磨它,擦拭它,视它如珍宝,但从未想会用到它,而此刻,这柄刀就稳稳的握在林向晚的手中,细长如柳叶的刀刃陷入楚狄的肌理之间。
楚狄低下眉眼,瞧了瞧,而后嘴角微扬,不屑道:“我早和你说过,要动手,一定要选择好时机,找对方最柔软的地方给予狠击,不能让他有反扑的机会,而你这样……”
说话间,他右手飞快的一抖,手掌已经反握住林向晚的腕子,林向晚用力挣了挣,到底还是力气太小,沒有挣脱楚狄。
楚狄的这个动作虽不是很大,但刀刃已经割破了他的皮肤,留下一条红红的血痕,但他却像完全不在意,握着林向晚的手,将刀柄不断下滑,一直滑到自己的胸口。
“朝这里來,你做了这么多年的医生,一定知道,刀子捅进心脏里,人可比割了动脉要死得快的多,林向晚,你这么恨我,正好可以趁这个机会杀了我,四年前你错过了一个好时机,现在千万别再错过了,否则的话,下一次,就轮到我了!”
他说着,带着她的手就往自己胸口刺去,尖锐的刀口立刻在他的西装外套上刺出一条口子,刀尖抵在白色的衬衫上。
这个疯子,,他就这么想死,林向晚原意只是想要吓退楚狄,她并沒有真的想在这里闹出人命,所以楚狄硬拉着她的手往他身上捅的时候,她下意识地想要收回自己的手,可是楚狄却不允许,他将他的胸膛送到她手边,在她耳畔低语:“林向晚,要么你现在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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