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我……现在……很……难受……。”洪雷用嘶哑的声音断断续续的回答,两只无神的眼睛死死的盯着悟空手中的碗,“不舒服……没力气……肚子……疼……头……疼……全身……疼……”
“恩,后期症状表现为全身无力,疼痛,腹痛尤其明显,情绪绝望。”悟空提笔将洪雷所说的症状全部写了下来之后。看看一边难过的全身翻滚,一边还能控制身体滚向自己手中瓷碗方向的洪雷,不知道为什么,忽然间觉得有点不忍心了。
虽然说洪雷这家伙的确是一个人渣,当年在江淮一带做游侠儿(也就是现在俗称的街头混混)的时候,敲寡妇门,挖绝户坟之类的事情全都干过。后来加入了沈法兴的农民起义军(好吧,这个是后来的官方词汇,其实就是土匪。)之后,更是烧杀抢掠之类的事情一件都没有少干,手上光是无辜的性命就不下一百条,说是杀人如麻绝对不为过。
像这样的人,如果要是放在后世的那些废除了死刑的所谓民主国家里,最起码可以判个七八百年的徒刑,只有多,不会少。
而且,悟空所知道的这些,仅仅是洪雷在毒瘾作的时候语无伦次的随便招出来的内容,真正干过的事情,同样是只有多,不会少。
但是,就算是这样,就算悟空知道,心里也告诉了自己,眼前的这个可怜虫其实不管遭遇到什么结果都不值得可怜,也完全是自找。可当悟空在看到这个家伙现在的样子的时候,还是觉得隐隐的有点不落忍。
本来还打算继续的让洪雷这个家伙痛苦一段时间,让他可以有一个切实的记忆。但是看着洪雷的样子,意兴索然的悟空索性放弃了这个打算,直接将那一瓷碗掺有鸦片的水端过去放在了洪雷的脸跟前。
看着洪雷激动的伸嘴去碗里喝水结果一个不小心将碗打翻,随即洪雷毫不犹豫的弓起身子,像狗一样用舌头在地面的水迹上舔来舔去的样子。悟空忽然间做了一个连他自己都觉得有点纳闷的决定。
“鸦片这个东西,以后能不用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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