心地劝着自家主子。
九爷一身紫红蜀绣锦袍,肩膀,胸前,以及袖口袍裾,全以繁复的金银黑蓝白五钱勾勒出祥云图纹花样,这是时下金陵城最流行的富家公子哥儿常穿的衣物,既贵气,又精神。头戴二龙夺珠紫金冠,眉上戴了个赤金嵌红珊瑚石齐眉勒,食指上还戴着时下流行的羊脂玉板脂,腰间还别着一块通体碧透中间嵌龙眼大小的南珠玉佩,脚下皂色软底薄面小羊皮靴,通身气派,富贵逼人。
如此打扮下来,压下了常年在战场上经历出来的一身威仪与冷酷,多了份贵气与高不可攀的仰视。
九爷生得俊,气势又冷峻,这一身通透的装扮,一般只有在平时候会见重要客人方才如此,可,九爷不过是去城外给那王姑娘还银子罢了,何必穿得如此气派?
就算外出踏青郊游,也没必要如此隆重吧?
朱棒槌心里嘀咕着,但面上却不显,再一次苦口婆心地劝着诸天仙王。
“九爷,银剑已经查出上次伤您的人,正是平原伯府的大公子袁正芹,另一个人却暂时没能查出。不过,看那袁正芹对此人毕恭毕敬的模样,想必也是有身份的。九爷,虽说您身份尊贵,可这里到底不是京城呀,金陵城的权贵大多不认得您。依小的看,还是小心为上。”
“我意已决,你不必劝我。”九爷不敢看朱棒槌的神情,他也知道自己似乎小题大作了。
可,他实在不想错过那没眼光的小姑娘在瞧到自己这一身威势后,又会有什么样的嘴脸。
他真的很想亲眼瞧到。
这十多天来,他虽受着驿丞近乎谄媚的侍候,可脑海里总是会浮现一张嘲讽又了然的脸孔,光这张脸孔,便让他食不下咽,夜不能寐。
所以无论如何,他都要亲自去一趟,让那没眼光的小丫头好生长长记性,瞧不起他的下场,是该如何的悔恨滔天。
“城里的伙食虽然好,可我总是怀念那儿的野味,那丫头眼光不怎么行,可手艺还真不是盖的。有些怀念她做的白肉辣子的那道菜。”一想到那再普通不过只有贱民才吃的猪肉,可切成白片蘸上红通通油腻腻的蘸水,那辣呼呼的感觉,又辣又崔人味蕾,至今都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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