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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2 一份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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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人物,一切以客户为主线,构建新的故事剧情罢了。

    但是路克芬并不喜欢这样的定制。

    只是按照剧情把故事做出来,那自己的主角岂不是沦成了配角?

    这是没有办法的。圆梦公司赚的就是客户的钱,客户进来不当主角。难得就真的只是看着你的小说人物成长经历,陪他一起体验一遍?圆梦公司要的是剧本。不是真要给你拍英雄崛起纪录片啊。

    当得知圆梦公司又再征集剧本的时候,路克芬和姐姐一起报了名,可是等两边谈合同的时候,就着剧本改编的问题,两边是怎么谈也谈不拢了。

    如果是普通的写作者,看到自己的剧本有人赏识了,又能卖钱,心里不知道得有多高兴,一准的合同送到就签字,把自家小说卖了身后数数钱,心情愉快。可是路克芬那是每个月拿着100万生活费的人啊,他心疼的不是钱,而是自己笔下的主角待遇,谁家主角也不是后妈养大的,一想到自家前程远大的魔王大人到了别人的定制里不是打个酱油就是顶个炮灰,万一要是再碰个脑残点的姑娘,说不定就直接被捉了去建美男后宫等等等等……路克芬的心就瓦凉瓦凉的。

    一谈二谈的,圆梦公司负责剧本搜集的编辑莫名其妙就被踢了,直接换了开拓市场的业务员来谈,最后此业务人员捧了张100万的大单回公司,晕乎乎乐呵呵的好几天没缓过劲来。

    合同扬扬洒洒上百条,其实最终归结起来就只有四条大纲:

    1、为路克芬和其姐的两部小说定制成一个独立的空间。

    2、免费接纳20-50名客户进入体验,体验时间100天 。

    3、空间不设主角、不设主线、不设剧情,客户和空间原有人物进行自由互动

    4、一切解释权归圆梦公司所有。

    这样一来,公司宣传有了,还相当于路克芬给这些体验客户买单,圆梦公司很满意,定制内容有了,路克芬和姐姐也很满意。虽然100万有点贵,又把两个人的小说做到一个空间里也让姐弟俩个不太高兴,但是不设主线,即是说两个人的剧情分布是一半一半,谁也没高过谁;不设剧情,即是说两个人的故事理论上是独立发展,谁也不搭理谁;不设主角,自由互动,更是确保了原主角的地位不会下降女王大人参上全文阅读。在路克芬来看,故事的每一个角色都可以自我发展,那么自己的主角是天命魔王,经历坎坷、内心强大、武器逆天、身手不凡、身边又有各种强有力伙伴,在故事末期一统天下、君临三界,怎么也不可能被自家姐姐笔下那个和不知哪个山沟沟里出来草根男爱得死去活来、思维短路、智商断电的妹子比下去吧?

    于是大家所取所需要,合同就这么定了。

    再于是,路克芬和姐姐也申请了一台营养机,跟着一起进入到了异界。

    身为剧本原作者,路克芬和姐姐当然想要看一看自己所构建的真实异界,这一点无论是贫民还是富二代都是一样的心情,属于自我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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