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7章、第78章已经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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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vip)第三卷第七十八章:
苏十爷办事的效率特别高,开公司、申请经营证、上下打点、装修、买设备招人等等等等,一通忙活下来,已是近夏。
公司成立的前一天,一张红底金子的录用函递到了苏锦落和锦歌的手上。看着面前这印着彩纹的大红函件,还有面前这张笑眯眯的大脸,锦歌对自家十叔的恶趣味诚服了。这是什么品味的人,才能想到用金粉画出粗粗的财字纹路,旁边儿还绣着粉花儿绿叶、另有白胖白胖的童子抱着比他手腕儿还粗的金元宝的图案。
说起来,锦歌的兼职实在轻松,或者是说,苏十爷的拍摄计划实在很单一。没办法,这个时代无论是通信、还是装备相对九十来年之后要简陋许多。于是,很会计算的苏十爷坚定了一步一个脚印儿的决心。又因苏锦落头回自书自编,遂选择了自己刚出的一本儿比较红的小说,这个该起来还能得心应手一些。
公司开业的晚宴上,锦歌看到落单的十叔在后院儿醒酒,估计他是准备躲躲酒,便主动上前招呼:“十叔……刚刚人多,侄女儿还没正式和您道喜呢,您倒好,跑到这里享清闲啦!”
此时,苏怀兴被宾客灌得满脸通红,连同耳根儿处都红透了。都说这人喝了酒,遇见风便极易醉掉,这苏怀兴倒是相反。虽然他脸上跟煮熟的虾子似得,但眼睛没有那种醉烟迷蒙的感觉,反而透着股清亮。
他嘴角儿叼着根儿烟,烟嘴儿险险的挂在嘴边儿。似掉非掉、半粘不粘的,让那烟灰儿随着烟身的晃动而往外飘。
“哦?哦!哦……是锦歌侄女儿啊。”打了个酒嗝,苏怀兴揉揉眼睛,懒散地挪动着脚步,往前凑了几步,盯着锦歌看了半晌。这才说出话来。
这话一出,随着嘴巴的张合,一股子浓烈的酒味儿瞬间铺开,呛得锦歌不禁一个踉跄,倒退了两步。
看着苏怀兴没有知觉的晃荡了两下,傻呵呵的站在原地,摸着后脑勺直乐,锦歌也乐了。好家伙,她这十叔可真能唬人,看着冒精气儿。实则已经醉得不行。
锦歌从包里拿出一只白瓷瓶,拧开古式的木塞,倒出一枚圆溜溜的药丸。这药丸可了不得,大小只有一个大拇指的指甲大,却光华似玉,好似羊脂玉球儿一般。这倒出来的那刻,遇上空气,好像还嘶嘶的往外冒着寒气。同一刻,药香就将锦歌和苏怀兴笼罩在一起,便是连锦歌这种滴酒未沾的人,都立时清醒了许多。
苏怀兴也是特别识货的人,他那敏感的嗅觉不停的向有些混乱的大脑系统发信息,一遍一遍的告诉它,遇到了好东西。
锦歌看着她十叔眼睛直瞪瞪的盯着药丸,神情还极为认真。原本被打破平衡感的身躯,此时竟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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