点点头,坐下就吃,不喝酒,只吃肉。
“火凰,你能喝酒?”四人中吃相最为斯文的黎烙见拦住火凰盛满酒的瓷碗,问道。
“必须的!”火凰信誓旦旦的说道,“本公子的酒量一直不差,不就是小半坛子谷子酿吗,小菜一碟。”谷子酿是陕北一带传统酒酿,虽没有红高粱那股冲劲儿,度数也没低到哪里去。
“我怎么记得,上次有人喝胭脂醉......”
没等黎烙见说完,火凰一饮而尽之后将酒碗重重墩在桌子上,说道:“你可别提了,还好意思说呢?别说我这个不喜欢喝红酒的人了,就是个红酒酒桶,哪里经得起那么个喝法啊?那可是纯干红!”
“这么说来,你还是比较喜欢喝烈酒?”
“这烈酒,其实就跟那‘温柔乡’一样......”火凰在三人的惊奇目光下,一指外面在夜里迎风猎猎作响的黑底红字大旗,说道:“温柔刀、烧魂酒,都是些要人命的东西。”
三人望向门口的眼睛里各有所思。
又倒了碗酒,火凰喝醉了一般似有感触道:“有些时候,有些意外不是我们不愿意就不会发生的,既然发生,咱们就要想办法去补救,想着怎么活着逃出生天,怎么回到那些自己在乎着并且被在乎着的人的身边,”
豁牙老马夫筷子出现细微停顿,面色如常的继续大口吃肉。
火凰也不多做解释,插过话题笑眯眯的说道:“这一路上,我看到很多穿着大裆裤、光板羊皮袄的同志们,明儿到了集市,咱们也买上一身,倍儿帅!入乡随俗嘛。”
陕北高原的西北风将门窗吹的吱吱呀呀,若不是有厚厚的门帘挡着,在这昼夜温差极大的大西北,他们这身棉夹袄还真不怎么抗冻。
四人边吃边说,没等羊肉泡馍上来,三大盘子酱牛肉已被四人连酒带肉的横扫一空。
里屋门帘后,站着一位倾听的美艳少妇,手握两把印花铁柄宣花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