吃货一拍即合,正所谓淤泥遇墨汁,立马同流合污了!
一大清早,纪小公子便带着一大群人大包小包往马车里塞东西,翘着腿坐在躺椅上晒太阳的火凰定睛一看,好嘛,这架势,要搬家怎么着!
“小天涯,你带这么多东西干嘛?”火凰好不好奇的问道。
纪小公子鄙视的看了眼火凰,心说这个小糊涂蛋,带东西当然是吃!可虽是这么想愣是没敢这么说,他怕这个暴力小家伙儿揍他!马上接言:吃啊!这也不算太多好不好?给家里还留着点呢。”
火凰一听,如果额头有青筋的话,这会子一定毫不犹豫、迫不及待的暴起。“去死!你说你这什么思想!虽然你家是土豪,也用不着这么浪费吧?”
“没有浪费啊,人家这两天都没有好好吃上一顿了,后山这么远,今天到了那里很定会比较饿,有备无患。”纪小公子抽出手摸着肚子。
虽然相处时间不长,纪小公子对火凰的性子却摸出了个大概,她是最受不了别人撒娇、矫情的。果然,火凰一个激灵从躺椅上坐起,表情像是看吃到一半的果自里的虫子一般,上上下下将纪小公子打量个遍,转过身,握着拳头抿着嘴朝后山方向走去。
纪小公子顿时喜上眉梢,咯吱咯吱笑着遣散家仆亲自赶着马车追去,“亲爱的火凰,等等人家嘛。”
走在前面的火凰又是一阵恶寒。
大约半个时辰的功夫,二人终于到了羊皮裘帽老头口中的东郊后山,拨开入口处半人高的杂草,火凰赞叹道:这地方还真是隐蔽,原来杂草之后竟别有洞天,怪不得都说公子泪神出鬼没呢,原来龟缩到这个地儿了。
找到纪小公子说的那个小湖,小湖不大,千石山虽不算雄伟,但由于小湖坐落在山中山里,常年不见天日使得水面微微的生出一股水雾之气,使得整个湖面都映衬出朦朦胧胧之美,奇花异草更是给天蓝色的小湖增添几许美丽。
这美景,把如同青少年下乡再教育的二人给镇住了,举目望去,山内少说也有十来亩地大小,单是小湖就占着整个地方的三分之二,沿着湖边,艳丽娇柔的说不上名的花儿争艳吐芳,地上绿绿茵茵一片!
这里的植物有很多都是他们在外面没有见到过的,说来也怪,同是在一个山上,别的地方竟然长不出这种美丽。
两人迈步往深处走去,左一眼右一眼的像山里进城的娃子一样扫描个不停。火凰抬起脸来深吸了一口气,神情里像是天下最享受的事情一般,停了一会儿,终于再也忍不住群花间踏着青草奔跑。她喜欢这种自由不羁的感觉,可以让自己暂时的忘记一切不愉快、危险磨难。正因为如此,她才会那么钟爱哈雷。
纪小公子搬下大包小包的刚拔起腰板,就看见那个眯着眼睛的侧脸,在雾中如空谷幽兰一般,雅静娴怡,还未看得仔细,那个仰起脸的美丽少年便张开双臂奔跑起来,衣诀随着挥洒的脚步肆意飘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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