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顾了。
我很内疚,让她休息,可是晚上想方便,还是要摇醒贤芝,因为我的腿,根本都动不了,虽然好了很多,可还是肿得和柱子一样,比大腿还粗。
贤芝说她为了我可以连脸都不要,何况是胸围。
胸围没有了还可以去隆,姐妹是最重要的。
此生,我还有什么不知足的呢?
我很听话了,我等待着程朗的消息,贤芝说案子还没有立案,我的观点也是警方采取对程朗立案与否的采信点。
我想,这次是因我而起,受伤的也是我,也没有殃及无辜,如果可以,希望大事化小,毕竟程朗不能入狱,那样我的良心会不安,况且着火也不是程朗用打火机点着的,是我自己的衣服静电起的火花。
那样怪,就怪那件衣服吧,也怪这干燥的季节。
我安心在医院里养伤,我自己对着镜子给自己颧骨上上药,我可不能破相,有点疼,但可以忍住,我还要给宝宝一个漂亮的妈妈。
偶尔我也会哼着几首歌,虽然还是经常想念之放,想念他在我耳边哼唱着歌,梦里还是会梦到他戴着帽子白衬衣双手插在口袋里倚靠在一棵合欢树下远远地望着我笑。
那笑靥,依旧明媚俊朗。
我没有想到,有一个人,会来看我。
——温安年。
那天的下午,阳光特别好,贤芝为我拉开了窗帘,阳光斜斜地照射了进来,我眯着眼睛,伤口刚上完药,很舒服很清凉,贤芝去给我取药了。
病房的门响了几声,我以为是贤芝,喊了一声进来。
进来的,却是温安年。
PS:虐吗?虐吗?我把我自己虐得难过死了,我哭了,真的哭了,我写的时候没哭,看的时候,哭了。没有拖拉情节,每一字一句,句句都是我的真情,你们信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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