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然不是,他比我大那么多,我和他在一起我都是假装兴奋,我喜欢过一个夜店的侍应生,也许他是牛郎,我在他身上也花了不少钱,但是他的身材真的是很棒,宽肩窄臀身材高大,还很有技巧,总之能让我很快乐。有一段时间我还真极度迷恋上了他,出手很大,后来他被一个富婆包养了,不过后来我记不清他的脸了,可我仍然记得他在床上的温柔。”
我也是,无法无法忘记之放的温柔,男人在那种事上花费的温柔,也许会比别的温柔更让女人刻骨铭心。就好像贤芝已经记不清那个男人的面庞和目光,甚至尺寸也不再记得,只是难忘那一夜夜的温柔。
迷恋上了一个男人的身体,他会激发女人最原始的,前些天的那几个夜晚,我睡在床上,也会想念之放的手和嘴唇,在被子底下在他身下翻滚躲闪的样子。他出现在麦乐的公寓里,是在那里过夜吗?对他的过去我并不是知道很多,尤其是感情生活,他也从未提起他过去的女友,我想,也许是我纵容了他的过去,我应该了解一下他的过去的。
这次去南京,事实就有了,去留与否,不在于我,而是他的决意。
“贤芝,你相信吗,我很难能离得开之放了,我迷恋上了他,不仅仅是心理上的,甚至还有生理上的,他激发了我所有的原始女望,你能明白吗?割舍不了了,这次和温安年不一样,是如同融入了生命里一般,血浓于水一样,契合成一体。如果他真的要离开我,我可能真的很难很难愈合,不会像和温安年那样的说断就断决裂容易了。所以越接近真相,我就越害怕你知道吗?”我坐在病床边,收拾了床单,程朗将要在楼下等我们了。
PS:喜欢上八个字:你的世界,但愿都好。我遇到了我曾暗恋的少年,他已结婚,奉子成婚,有些难过,还是祝福。感谢芭蕉还有栀子花等亲们的支持和鼓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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