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们一颗颗种下期待他们能发芽,就像期待能见到外面的阳光一般。
他就是一个怪物,老是有人说他的存在是浪费粮食,他就是一个当敌人出现的时候才放出去,咬敌人的狗,他就这样过着猪狗不如的生活。
是他将自己带出了那个被世人遗弃的地方,终于再次见到了光明,他代替了那个牢笼,给了自己温暖。
当这个男人站在自己面前告诉自己从此就叫做埃特尔的时候,当他对着自己伸出了手说需要自己的时候,埃特尔知道,这将是他一生的契约。
印在灵魂中的光明,只有他的地方才是自己的家,这么多年来为了挽救义父的生命,他甘愿成为了侩子手,残害了一条条生命,想尽了一切办法,终于找到了精灵族,用精灵一族的鲜血延续着义父的生命。
br/>他固执的认为,特洛斯特就是光明,就是他的信仰,他要和他一起看着这个世界被光明笼罩,既是在这之前有杀戮还有黑暗。
“我会在暗地中观察他的一切,那些佣兵不过是前锋而已,一旦让我抓住机会,我一定会将他抓回来,您就等着我的消息吧!”
“好孩子,去吧!”这一句话分外的慈祥就如一个真正的可亲的老者一般。
等到确定埃米尔离开以后,喝了精灵的血液的特洛斯特才恢复了20多岁年轻的样子。
“来人啊,将地上收拾干净,地毯全部换新的!”这样一个人与野兽的杂种,自己还要听着他叫自己义父,还真是对他的天大的恩赐,一向有洁癖的自己真不知道怎么忍受过来的。
不过这样的一条狗确实好用,哈哈,就让他和雷霆拼给你死我活,这两个怪物都死了才好。
而并没有走远的埃米尔,确是脚下一顿,特洛斯特其实并不知道,自己这个地狱之犬和人类的孩子,听觉是多么的灵敏,即使是这样,他还是埃特尔的信仰,既是知道对方是坏人,却也不妨碍,他去守候,既是他只是把自己当成一条狗,那至少也是自己存在的价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