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绵绵笑得有些古怪的指指车外的餐厅。
“很多客户都说这里不错,我上次来过一趟,的确是很好吃,特别是这个餐厅的提拉米苏,保证你吃了一次就忘不了!”殷飞扬解下安全带,催着她赶紧下车。(请使用)
她当然知道这里的提拉米苏好吃,因为这里是罗尔德餐厅嘛,她亲亲男友客串厨师的地方。
“出来吃点东西,还刺探,你真的走火入魔了。”她不喜欢商场上的事情,也不喜欢聊类似的话题。
“可以休闲的同时,顺便能办好一些事情,岂不是一举两得。”殷飞扬帮绵绵叫了一杯卡布奇诺,顺便给自己叫了一份蓝山。
“不管了,我只想要好好享受我的下午茶,这种事情,让你们男人去操心吧,小老头!”生年不满百常怀千岁忧,说的就是这男人。
“没办法呀,需要承担一整个杂志社的生计,你以为光凭几个评论就可以撑起一家杂志社啊。”他才二十六岁好不好,居然叫他小老头,真是该打一顿屁屁。
“这就是为什么我想逃的原因,我永远做不到在休闲的时候还想着公事,我比较适合当米虫。”可惜老爸一直看不透这个事实,一心想将她培养成女强人。
“你以为顾伯父真的舍得让你承担这么大的责任啊!”不过是找不到合适的人,只能把主意打到最宠爱的女儿身上。
“他逼我去国外念书,天晓得他打什么主意,就不怕我去找个老外当老公,一辈子不回来了。”
“你在英国,有遇到喜欢的男生?”殷飞扬的眉头皱了起来。
绵绵摇头:
“我不喜欢洋人。”金发碧眼的帅哥,电视里看看就好,要是身边杵这么一个老外,感觉怪怪的,而且国语多好听啊,为什么要去听叽里呱啦的外文让自己烦呢。唔,这好像是宓宓的论调,她一定是中宓宓的毒太深了,才会对说外文这么不习惯,毕竟她不是宓宓,她的英文还不错,应付一般对话都没问题。
“那你喜欢什么样的男生?”殷飞扬的话问的小心翼翼。
“会做好吃的男人!”绵绵宣布。
殷飞扬扯扯嘴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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