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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71章 定策 (求月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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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等这些看不见mo不着的东西?

    可是那些人选择的是后者。那时上海地方检察厅面对一个难题,这就是当时的国务总理赵秉均。既然他已经深深地牵涉到案件中来,不把他传唤过来肯定是不行的。但是,他是民国的总理,仅次于袁世凯的第二号人物。

    再说说上海地方检察院。那时的上海可没有现在的风光,从行政级别上看,它只不过是江苏省治下的一个县。

    怎么办?赵秉均不来,这个案子怎么审?

    那就给他发传票,传唤他到庭。

    5月8日,上海地方检察厅给赵秉均发出了到庭调查的传票。没错。一个小小的县级法院,真的给国家总理发了传票,而且不止一次,是连发了两次。

    在中国历史上,什么时候发生过这样的事情。在当初从报纸上看到上海地方检察厅向总理发出传票时,李子诚不禁为那些民初jing英们的宪政意识和维护宪政的勇气感到由衷的敬佩。

    而随后的一幕,却更为惊人。

    国务总理到庭聆讯,这毕竟不是一件光彩的事情,无论对本人,还是对总统,对国家,赵秉均肯定是要设法躲避这种尴尬的。何况一旦指控坐实,那他就逃不了刑事责任。万一国家总理真的进入监狱服刑,那实在是让大家都笑不起来的事情。

    国务总理到庭聆讯,这毕竟不是一件光彩的事情,无论对本人,还是对总统,对国家,赵秉均肯定是要设法躲避这种尴尬的。何况一旦指控坐实,那他就逃不了刑事责任。万一国家总理真的进入监狱服刑,那实在是让大家都笑不起来的事情。

    赵秉均想躲,作为国家总理,按照后世的想法,躲避的方法肯定比普通百姓要多得多吧。比如,干脆就说,我是国家总理,有重大国事处理。到庭聆讯影响了国家大事怎么办,谁来负这个责任?

    是的,这样的责任谁也不敢负。一旦拿出这样的理由,躲过法庭是不成问题的,但是,如果谁真的这样做的话,那就意味着,他事实上就是用国家行政权力在与法律权威对抗。

    这样的借口过去李子诚听得非常多。每当政fu部mén成为被告,人们几乎从来就没有看到该部mén的主官出庭。

    事实上,即使是在美国,在水mén事件的时候,尼克松也在用各种方式躲避出庭。其中一个借口竟然是:尼克松是三军统帅,尼克松因此就是军人,军人可以在民事审判中申请回避。

    可赵秉均能躲得过去吗?

    最后,赵秉均终于还是躲过了出庭。但是,他没有动用他的行政力量,他的借口很简单。

    他病了。

    “现在秉钧旧疾复发,曾在法国医院调治,当有诊断书可证,已于四月三十日,呈明大总统,请假十五日在案,自未便赴沪。用特援引刑事诉讼法草案第三百零三条之规定,请在秉钧所在地询问”

    这个国家总理,实在是窝囊得很。要想躲避出庭,居然找了这么个借口。而事实上他没有其它选择。因为,如果动用手里的行政权力逃避出庭,那么,他就在利用职权干扰司法公正。虽然贵为国家总理,但是他依旧还是这个国家的公民,也一样要接受司法的审判,在法律面前,行政身份是不起作用的。所以,即使有这样那样的借口,但是,他实际上可以用的借口并不比我们普通百姓多。

    而且,他也意识道,他的回避必然要以法律为依据,所以他援引了刑事诉讼法为自己辩解。同时表示,可以在自己所在的地方接受“询问”。

    赵秉均躲避了出庭接受传讯,但是,既然法院来了传票,他想不去,也要有正式的回函。于是他给上海检察厅作出正式答复,再次表示自己不来不是要挑战司法公正,:“惟民国立国jing神,首重司法独立,而尊重司法官意思,即为维持司法独立之道……”

    也正因如此,李子诚才会不会冒天下之大不讳说自己要干涉司法,干涉司法独立,甚至在李子诚看来,确保司法独立的重要xing,远超过干涉司法独立带来的“益处”。而现在,为了达到“左右司法”的目的,李子诚并不介意提及旧事,并为自己找一些合适的理由。

    “现在,很多案件,地方没有跨省执法权,所以,司法部应该建立一个至两个能够在全国范围内展开执法行动的机构,而我认为,这个机构应该由国务院管理,当然……”

    看着若有所思的王宠惠,李子诚又进一步解释道。

    “这个机构的活动会在司法授权之内,更重要的是,他是为司法服务,机构的建立是为了更好的维持司法的公正,绝不能让任何人因分裂的司法系统,有逃脱接受司法惩罚的可能!亮畴,这样你以为如何?”

    “这……”

    在沉思片刻后,王宠惠还是点头表示赞同,虽然他知道这个机构绝不会像经略使说的那么单纯,但他明白,很多时候,必须要做出妥协,即便自许公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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