莫宇杰从睡梦中醒来时,已经是第二天早上七点半了。清晨的曙光透过窗户流进卧室,使房间里的一切都笼上了一层金纱,仿佛这一切都被赋予了生命与活力。“叽喳,叽喳……”窗外的大树上不时传来清脆的鸟叫声。
“唉,起晚了。”莫宇杰笑了笑,摇了摇头。他从小就养成了早起的习惯。每当父母都出差或者出去谈生意的时候,他总喜欢很早就爬起来练球,练得浑身是汗,然后回家冲一个爽快的凉水澡,再吃早饭。他似乎生来就不喜欢睡觉,总是那么精力充沛,有些对手甚至把他视为怪物,或者是活的兴奋剂制造机。其实天才和怪物之间本来就没多少区别。
莫宇杰走到阳台上,打开窗,尽情呼吸着空气。这也是他每天必做的几件事之一。清晨的凉风混杂着青草和绿树的新鲜味道,如仙露般沁人心脾,令有心之人无比心旷神怡。几乎每一个人在见莫宇杰第一面以后都会给他下两个定义:第一,他是个打篮球的人;第二,他是个不好惹的人。这种看法完全没有什么问题,身高超过两米而又强壮得像一座铁塔的人一般都不好惹,不打篮球或者不当保镖也确实有点屈才,但是在这个时代,只凭第一印象看人的人唯一的同义词就是白痴,只有日久才能见人心。莫宇杰从来都不是一个粗人,哪怕只是“看上去”都不能这么说。文化素质和身材相貌是完全不搭界的两个概念,以貌取人可以说是天下最傻x的行为之一。古往今来的那些伟大人物们没有几个是什么“帅哥”、“美少男”。
“今天的空气真好啊。”莫宇杰感叹。
“皇上,来了个电话,是接了还是斩了……”手机响了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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