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番外 :请你叫我黑无常(宋千心的前世今生)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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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寂寞是唯一娱乐。狂欢、笑容或是短暂的愉悦,会如同沙漠中的水一样,珍贵而遥不可及。

    爱情到底是什么?或许,是一个亘古以来哲学家都无法解释的问题,没有人知道,人和人互相吸引究竟是因为荷尔蒙还是所谓的爱情。

    哲学家硬生生的给爱做了一个定义:爱情是人与人之间的强烈的依恋、亲近、向往,以及无私专一并且无所不尽其心的情感。

    可是,谁又能真的说清楚,男人和女人,女人和男人,究竟是为什么所吸引?回眸一笑,还是耳鬓厮磨?

    说白了,或许就是人类那倒霉的情绪。因为了有情绪,才有了喜怒哀乐。因为了有了情绪,有了态度、情感等等。不过,研究人类的构造可是一个庞大而复杂过程。人类研究了几千年,却得不到一个归根结底的答案,即,自己是谁。

    尼采是个疯子,可昆德拉还在纠结人类的情感,这就是哲人和作家的区别。从情感的角度出发,生命,就有了各式样的目的。归根结底,这世界上的大部分人都在苟延残喘的像驴子一样傻乎乎的活着,哲人是痛苦的,因为他们看到了未来的茫然性。”

    一大段话写下来,她不禁有些得意。啧啧,看看自己这文笔,若是她当时尚杂志的主编,怎么还能有哪些混饭的人活着?

    “吱……”

    忽然,一声奇怪的响声刺破了她的耳膜。

    来不及大吃一惊,只感到身体猛烈向右侧一倾,随后,她下意识的抓住桌子。紧接着,“哐”的一声巨响冲入耳膜。

    随后,她的身体立即跟着车厢一同飞了出去。电光火石的那一瞬间,她猛然感到头部一阵剧烈的疼痛。

    “大叔,你的脚……”她想对三天不洗香港脚的大叔说一句真心话,可惜最后那半句“臭死人了,拿开!”还没说完,她跟香港脚的大叔就一起断了气。

    作为一枚黑无常,余表示鸭梨很大。

    你大爷的阎罗王,余哪儿惹着你了啊?想余生前也是个白面书生,你凭什么叫余死的时候脸先着地?

    好吧,你让余这么一帅气的小伙变成这副德行了,余可以勉强饶恕你。但是,麻烦你别弄一个跟掉白灰里似地搭档天天跟我旁边行吗?

    余在怎么说,上辈子也是一书香门第出身的才高八斗的秀才,你看看余那个搭档。他他他,他上辈子竟然是个杀猪的!余可以原谅杀猪,但不可以原谅一个杀猪的比余白、比余帅、比余身材好!凭什么啊?余死时脸先着地就成了胖墩,他被门框夹死就有好身材啊?你丫也太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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