虽然姜珉浩没有想过离开s・m公司,毕竟来公司这么多年了,已经习惯了s・m公司的一切,跟这里的人也成为了很好的朋友。
如果真的要离开的话,说实话,除非是万不得已,姜珉浩还真的舍不得。
不过,舍不得是舍不得,如果真的要跟s・m公司签下奴隶合约的条件,才能给获得可以继续留在s・m公司,才能给从s・m公司出道的话,那么就算是再舍不得,姜珉浩也会毫不犹豫的选择离开。
什么感情,什么交情,能当饭吃啊!想想韩国艺人的残酷竞争,想想那恐怖的奴隶条约,姜珉浩家里有经济条件,自己虽然也不在乎什么钱,但姜珉浩绝对不愿意接受那种出道前三年还要靠家人救济,出道五年,还无法买一套房子的结局。
瞧瞧hot和神话组合,很红吧,很吸金吧,那又有什么红,出道了五年,没有一个人买得起房子。为什么,还不是因为大头全部被公司拿去了。
姜珉浩可不喜欢自己也走上这条道路,尤其是在买不起房子的同时,行程活动那是一个比一个多,根本就没有时间休息。
如此玩命的工作,起的比鸡早,吃的比猫少,干的比牛都多,赚的甚至跟一个普普通通的服务员没什么区别。
姜珉浩真的愿意接受这样的生活和工作,那绝对是**。
因此,在关于自身的利益方面,姜珉浩是绝对不允许退让。虽然不求能给达到所谓的5:5,其实也想过,毕竟在韩国,这样的收入分配实在是太不正常了,根本就不可能,除非你自己当老板。但至少也要是6:4,实在不行7:3也行,而且这个7:3已经是姜珉浩的底线了。
当然,就算是7:3这个底线,也是全面7:3,而不是什么后来东方神起之类的,什么专辑必须卖出多少,这个收入比列才有效,才能给得到一笔钱,还要五人分。如果没有达到这个要求,那么不好意思,你得不到一分钱。
这可不行,打死姜珉浩,姜珉浩也不会同意。7:3就7:3,所有收入,全部要占据三层。不是说必须要达到什么要求,才能给得到三层。
不过,对于自己的老妈李素琪,姜珉浩还是充满了绝对的信心。毕竟老妈李素琪在韩国律师界,那绝对称得上是霸气外露,赫赫有名。
就姜珉浩这些年没事的调查,至少明白一件事,那就是整个汉城,所有人在打官司的时候,都希望能够请到老妈李素琪的帮忙,所有人都不愿意,也不敢跟李素琪打擂台。
没办法,这是将近十年时间下来,李素琪一场场官司胜利,不断累积建立起来的赫赫威名。
以姜珉浩对于李秀满的了解,姜珉
(本章未完,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