么吃的,柜子里或许有些粮食,但都是带壳的,走的时候又匆忙,没带吃食,看来今天晚上得挨饿了。
好在厨房里的水缸里还有些水,方文猛喝了几口,接着打了两桶水,穿着内裤,直接在院子里洗起澡来。
舀起冷水从头顶往身上淋去,冰冷的石缸水即便在夏季也有些刺骨,方文却全然不在意,只有他自己知道自己的身体有多强壮,双臂一动,青筋暴起,如老树盘根,猛的一用力,臂膀肌肉处竟是比寻常女孩的大腿还要粗上几分。
“哼,哈!”口中猛的一吐一吸,如晴空炸雷,震得双耳轰鸣。
双肩在一扩,把整个后背露了出来,借着走廊的灯光,现出一个火色大佛来,整个大佛图案布满后背,竟是非常少见的血色纹身!
这是方文十八岁那年祖母用鸽子血纹在他身上的火色大佛,图案有些像乐山大佛,究竟是那个大仙,祖母却是从来没说过。
祖母在他眼中一直是神秘的,从小他们两兄弟就用药浴泡澡,不过另人郁闷的是,他的力气是非常强悍,但这读书就头疼,个子虽然有一米七五,却比自家弟弟矮了一个头,而且弟弟和他完全是两个极端,弟弟方武的身子清秀,跟强壮完全扯不上边,力气也相当一般,但是脑子好用,轻松考上名牌大学,现在年薪早就破了十万,要不是拉不下面子,估计方文早就提包投奔弟弟去了……
方文无数次想过,是不是当初祖母起名字的时候搞错了,他应该叫方武才对,而弟弟更应该叫方文。
他十八岁出去打工,在工地上一干就是三年,到是在d城民工界闯出了一个[力王]的称号,四个平米的中空钢化玻璃他单臂就能扛起来,这可是足足二百八十多斤,而且还有双臂抓钢绳上十七楼的记录,这听起来就有点吓人了。
这么说吧,即便经常干体力的活民工单臂力量也鲜有人能破百斤,如果是办公室的白领,能双手各提起一袋五十斤的大米就很牛气了。
可他运气不怎么好,十年前民工的工价低,他虽然一个人顶三个人,一个月也不过千把块钱,后来索性不干了,工作换了无数,没想多年后会混得如此落魄。就在去年还有以前的工友当了老板高价请他去工地开工,不过他却在也适应不了民工的生活了。
这十年间,也不是没想过丈着力气强悍,去干点打手保镖之类的工作,可一直没学过搏击之术,也没碰见什么名师,到是不好意思去应聘。至于说打架,在工地上那三年,谁敢来惹他啊,干其它工作的时候,托d城治安的福,愣是让他一场架都没打过,让他至今都搞不清楚自己的战斗力到底如何,多少有些郁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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