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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六章 交通经费(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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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理后,龚仲对于怎么加强机关后勤保障中心公务用车管理,最大限度地杜绝公车私用现象,减少非公务车辆费用公家报销,将交通专项经费控制在预算范围内,可以说是明明白白的;哪些地方存在问题,哪些地方是管理的薄弱环节,哪些地方可能发生问题,龚仲心中也是早就有相应的应对措施的。

    比如,在提高车辆使用效率方面,龚仲提出了三条措施。一是合理使用局领导专用车辆。在局领导出差,或不外出时,可安排市内出车任务;二是统筹安排出车。具体措施是提前一天申请用车,车辆管理科根据申请情况,同地区同方向的,合并安排出车;三是严格控制非工作时间用车。原则上非工作时间不安排出车,如果特殊情况需要出车的,应提前一天申请,市内出车的,经机关后勤保障中心主任书面批准;市外出车的,经主管局领导书面批准。

    在控制车辆加油方面,龚仲相应地提出了三条措施。一是加强对定点加油站的管理。在合同中明确对方的责任,如果违反合同约定,将给予对方一定的处罚;二是对加油车辆实行备案管理。由机关后勤保障中心提供加油车辆明细表,提交给定点加油站。严禁非备案车辆加油;三是油耗与驾驶员绩效挂钩。根据上年实际情况制定油耗标准,降低油耗按一定比率奖励,增加油耗按一定比率处置。另外,发现违反规定加油,损公肥私的驾驶员,给予开除处理。

    在路桥费用方面,龚仲提出的措施是:一是过路过桥费用按规定粘贴。具体措施是将每次出车的路桥费粘贴在一起,与本次出车任务无关的费用不准报销;二是所有路桥费用按月报销,无特殊情况,非本月费用不予报销;三是严格审核手续,审核人员应认真审核,非本次费用、非本月费用,不得报销。

    在车辆维修费方面,龚仲提出的措施,一是凭车辆维修送修单修车,该单作为维修费用报销的依据之一;二是车辆维修申请单,申请部门与审批部门相分离;三是车辆维修费用按月报销,没有特殊情况跨月维修费不予报销。

    最后,龚仲在整改方案中,就如何控制车辆保险费用,提出的三条措施是:一是统一规定购买险种。现在很多保险公司提高保费收入,以回扣等方式增加险种,有的甚至还搭配与车辆无关的险种;二是购买人与车辆管理部门相分离。车辆管理部门不负责与保险公司打交道,保险公司的选定,保险费的支付、理赔等,由另外部门办理;三是保险返还款、回扣等,统一由单位支配。

    这个方案是龚仲长期观察机关后勤保障中心公务用车管理,经过长多方面调查研究和深思熟虑后提出来的。如果一个单位能够真正按照执行,那这个单位的交通专项费用,至少能减少百分之五十以上。老百姓深恶痛绝的公车私用现象,也能得到有效控制。只是这样一来,那些单位领导,那些关键部门领导,就不能从中得到好处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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