做好了,提升正处没有一点问题;做不好,他将会在此摔跟头,自己的政治生命也就到顶了。而要做好这些事情,关键是要把握好三点,一是工作上不出问题,二是得到中心干部职工支持,三是被局领导肯定自己。
本着这样的理念,结合机关后勤保障中心的实际情况,经过反复的利弊权衡后,董昕副主任决定乘第一把火之势,立即烧起第二把火。那就是在前主任树大明的基础上,继续做内部“特供酒”生意。曾经在国内市场上猖狂一时的“特供酒”,就是某些名牌酒厂,专门提供给某些特定的权力部门享用的酒。这些酒虽说不在市场上流通,但大家都知道里面的含金量。能喝上这样的酒,也是一种特权的体现。
想明白这个道理后,董昕副主任将龚仲叫到了办公室,说了自己的初步想法,问龚仲有什么具体的建议。龚仲没有任何思考,立即回答道:“这个内部酒生意是经过了局领导批准了的,里面还是有一定的利润,销路也不存在问题,我们肯定应该保留下来。只是在实施过程中,我们要吸取树大明主任的教训,也就是不能动用公款做这个生意。”
接着,龚仲进一步解释道:“公款产生的收益还是公款,就是赚再多的利润,也还是公家的钱,我们不能私自分给职工。可惜以前树大明主任不明白这个道理,他没有听取我的意见。后来事情的发展果然不出所料,那二起涉嫌违纪事件暴露后,我们做内部酒生意赚的十多万元利益,被局检查小组作为单位的收益全部入账了。中心的干部职工忙前忙后的,经常加班加点,却没有得到一分钱的好处。”
“那你个人的意见,具体怎么操作好?”董昕副主任问道。他知道龚仲这样说,肯定在这个问题上,早就有了自己成熟的建议。
龚仲微微一笑,回答道:“其实说白了就很简单了,我们在做这个内部生意时,只要把握好二点就行了。一是不能大张其鼓的利用工作时间做。毕竟赚了钱是要解决职工个人的福利,再说这也不是我们的经营范围。因此,我们在实施过程中要低调点,要注意影响,就是推销时没有把握也不能乱推销。这样一来,就是工商万一查了起来问题也不大,我们毕竟是内容生意,没有公开在市场上做。这是第一点。”
“第二点就是不能动用公款。具体可以采取职工集资的形式,本金不要多了,每个干部职工集资一万元就足够了。我们把道理给干部职工说清楚,由职工个人自愿决定是否参与。万一有个别职工经济困难,拿不出这笔钱,我们在发放利润时,要适当考虑,可以按一半给予。相信这样一来,大家应该能够理解。毕竟还是利用上班时间,利用单位的资源,里面多少还是有一些福利的性质。”
龚仲继续说道:“除了这二点外,我感觉还要注意一个问题。那就是赚的这些钱,我们不能全部发放给职工。现在单位上的业务招待费控制得较紧,我们可以在这里面少量开支一些,这是第一个要注意的问题;另外还有一个问题要注意,那就是局领导那里也要适当考虑。毕竟这个政策是他们给的,我们不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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