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陆明轩挂了电话的那一刻,他就开始计时了。就在刚才当他的那一双丹凤眼瞟到腕表表面上所显示的时间刻度时,他的眼眸底处闪过一丝讶然的光芒。
太快,没有被第二个人察觉到。
调查过宋颖姿,她没有车,所以半个小时从宣城的南面到北面就以搭公交车的方式出行已经是很快的了。
陆明轩自然也是注意到站在自己面前的女人红扑扑的两颊,她光洁额头上所沁出的汗层以及她微喘的气息;这就是这个女人以最快速度赶来的最好证明。
陆明轩对女人温柔体贴是出了名的,平心而论,眼前的这个女人长得倒还是可以,尤其是她的身材。如果她不是跟自己结下了梁子,处处跟自己作对,如果不是早就知道这是一个疯 女人的话,或许,陆明轩对宋颖姿也可以像他对别的女人那样温柔的。
只是,这个世界上没有如果。
所以,很可惜,他的温柔不会给她,他们注定是天生的“敌人”。
闻言陆明轩的话,宋颖姿真的是要吐血了:半个小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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