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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节:始于窘迫(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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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曰嘲讽。”

    “没错,”英格玛认认真真的点头,而且端视汤森的脸:“我似乎……”

    只听“嗖――!”的一声,汤森跳进了执事人群中,好多年轻执事只能直起腰来欲哭无泪――说什么投降输一半,还不是一样很惨啊!

    “大师……”菲斯特面1u难色。

    “你要学的东西还很多。”大师面色不改,淡漠的目光往执事群中一晃,那边顿时就人仰马翻:“这一招,就是教育手下别贪宜。”

    菲斯特苦笑,那倒是……如果不是执事们贪宜,怎么会赌输、替汤森挡住大师的视线?

    可你们要知道,当代大师不同寻常!

    在当上“当代大师”之前,戴上“当世第一人”的紧箍咒之前,英格玛已经大名鼎鼎!那时候,他完全是个不受约束的豪杰,四海为家,呼啸红尘!兴之所致,草莽游侠的勾当都去做着玩,如果看不惯谁,出手就收拾!

    否则的话,英格玛不会以弱势之身硬抗使徒!

    站在历史角度看,敢于挑战使徒的人其实不少,但是说句老实话,最后能打赢使徒的人真不多……英格玛的强悍在哪?他不但打赢了使徒、弄死了使徒,还能顶过光辉教会的一连串报复!

    光辉教会之所以恨死英格玛,多半是因为使徒挂了之后的事。

    使徒挂在英格玛手上,这无疑是一记响亮的耳光,光辉教会可受不了这个。于是多次派遣好手复仇,结果得来的却是持续不断的耳光,还有一段风尘体的打油诗。

    “好大的追杀队伍啊,人数好比逃难c多的预算啊,过三座真神殿!可惜呀喂――比英格玛厉害的,没他狡猾;比英格玛狡猾的,没他卑鄙;比英格玛卑鄙的,没他豪迈……”如果说前面尚可接受,那后面这句简直气死人:“比英格玛能吃的,却没他长的帅呀!”

    每一句,影射一次追杀,包含一瞅连场血战,付出一条或一群人命……当然是光辉教会埋单。

    所以,英格玛其实是那种“办法很多”的厉害人物。从最底层爬到最高层,他的人生经验及其丰富。该在什么时候、用什么招数掩饰真相,其实在做事之前他就有了全盘对策。

    那么,大师出手打了人,却叫个徒子徒孙出来解释是为什么?看似很不合理啊!这可不是大师想不出理由,而是他把这事看作对小朋友的锻炼和考察,甚至还有点恶趣味在里面……说起来呢,英格玛会成为当代大师,那是他自己的机缘巧合,也是另一些人的弄巧反拙。

    英格玛大师,其实更喜欢混迹草莽,但有些事做了,自然就回不去了。

    再喜欢,他也只能梦中回顾。

    汤森是个胆大心细的人,他嬉皮笑脸的打哈哈,多少有点投其所好的意思――不然的话,汤森跑得再快、挡路执事再多又有什么用?英格玛手指一动,就能分分钟抓他出来!

    其实呢,汤森si底下管这叫“行贿”。

    菲斯特就算做了领,在这方面依然不如汤森敏锐。他知道这个,还是玛西亚不久前转来的消息:英格玛大师偌大的名头,谁规定的就一定待在你银涛城?留下来是人情,不留下是正常,还不得给人伺候舒坦了――你给我闪边!连冷笑话都不会说的白菜帮子,丢人不?

    菲斯特很是无语……

    会有人把说冷笑话当成学识吗?ro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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