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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节:分工(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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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来,而是要一点一滴的积累。汤森既然做了初一,班奈德就应该做十五,所以这位平和诚恳的商人,马上就带着礼物去轮流拜访熟人了,

    他上门的时候,酋长们才刚刚醒了酒,部落内部的矛盾并未显现。

    班奈德常年经营这条走私线,对各部落和村子的底细都很了解,交流起来不成问题,甚至很多小孩和老人都认识他。而且大家谈的是交情不是生意,对方也不会有戒心,所以班奈德能抢先一步给汤森的形象做定位。

    汤森是什么人?荆棘玫瑰的首领!汤森有多厉害?能单枪匹马干掉两个异能师的人!

    因为生存条件恶劣,土著部落普遍是崇拜强者的,而在西海岸这种地方,人们也并不清楚异能学徒跟异能师之间的区别。对他们来说,异能师是高不可攀的强者,能够打败异能师的人,那已经不是能用“人”来形容的存在了,而是如同图腾柱一样需要昂视的东西……

    在班奈德平和诚恳又口若悬河的讲述中,之前没份参加雪谷反击战的勇士们不禁在心里浮想联翩:如果自己也能追随这样一位伟大的人物,将是多么荣耀、多么美妙、多么安全的事情啊……听说他们脖子上那玩意能换很多金币的!

    班奈德在三部落十一村播撒下去的,其实都是内部分裂的火种。

    后面的事情,自然就有那些参加过雪谷反击战的勇士们接手了。会被派出去打仗,这就说明他们不是酋长村长们真正看重的人,在部落村落里的地位也不会高,甚至是比较低贱的那种。

    这些人长久以来都被压迫欺负,一旦趾高气扬起来就不会自我节制,另一方面,其他人看在眼里也肯定受不了。

    班奈德播下的火种,经过一两天的酝酿之后就变成了燎原大火,各部落鸡飞狗跳,到处都是咒骂和决斗。在汤森手下待过的勇士,或多或少都学了几手,而且还不是孤家寡人,大家抱成团之后并不是能被轻易按下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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