力。甚至那些待在场外、野人打扮的家伙们都开始嚷嚷――如果不抑制对方这种情绪,场面很快就会失控,到时候不要说合作,说不定安全都成问题。
“这不可能!你不是菲斯特.奥德里奇.康纳理惟士!”一个老成持重的酋长对着汤森喷出烟雾:“除了菲斯特.奥德里奇.康纳理惟士殿下,我们不会答应任何人这种要求。”
“菲斯特.奥德里奇.康纳理惟士……”汤森用家乡话念叨着,他的脸色很平静,但心里却对这个名字很不爽。无论是谁,被陌生名字给比下去了都不会开心,何况还被这名字当招牌打:“这孙子是谁啊?”
“呃……”班奈德虽然听不懂“恶魔语”,但他显然领会到了汤森的疑惑,于是低声回答说:“菲斯特.奥德里奇.康纳理惟士是西海岸地区的王子。这位殿下是银色海岸城邦的继承人,也是各地各部落共同崇拜的人,非常年轻,学识超凡,极为优秀。”
“西海岸还有这样的人?”汤森的疑惑变深了:“不是说蛮荒之地吗?”
“再蛮荒的地方,也会有卓越人物。”班奈德的声音更低:“而且有历史原因和家族传承。”
“嗯,知道了。”汤森没有废话,站起来把披风一撩,健步走到旅社大厅外的空地上。
面无表情的船长把一个皮套子送上去,汤森从中取出练习用的长短兵器插在地上,各式各样的插了大半圈。然后两手一背,用冷眼扫视周围。
他在挑战所有的部落勇士!
部落村子里什么都缺,但从来不缺勇士,当场就有无数人跳出来,呲牙咧嘴的要跟汤森单练,更有甚者还扬言要把汤森的骨头拿回去做项链――这位仁兄的狠话还没说完,就被汤森一脚踢断鼻梁,蹲到旁边嚎哭去了。
“你们可以挑战!”汤森干净利落的出手让班奈德信心大增,同时他也明白汤森的用意,于是举手高呼:“每个部落出三个人,和他一对一的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