得罪异能师公会,你甚至有机会厌倦看每天的太阳直至老死――第十五页。”
据不完全统计,异能师公会的在册异能师大概有数千人,在册的异能学徒人数大概是异能师的十倍。它们建有专属的运输商会和内部私密商会,所有的常务或后勤人员均是无法升任异能师的学徒担任,没有军队――异能师公会就仅靠这点人手,跟光辉教会争斗数百年不败,直至现在并驾齐驱,不分伯仲。
“因为异能太强大,强大到无人能挡,强大到光辉教会承认教典有抄写及翻译错误――第十六页。”
晨曦公会也有记载,基本上,这是一群狂热分子组成的社团,他们居然狂热到了解释不清自己主张的地步。曾经有人试图说清楚,他宣称自己是宗教的、但同时有人宣称自己是民族的、还有人宣称自己是进步的……时隔不久,他们自己就打起来了。
“晨曦议会一直宣称自己是被光辉教会所暗算,可事实上,在晨曦议会败走西海岸的时候,光辉教会用于打击他们的资金投入还不及当年度的庆典花费――第二十一页。”
说真的,汤森看的很欢乐,很多时候都忍不住笑出声来。
其实不止这本,这房间里的很多书都是如此,即使作者本身写的很严肃,很生涩,汤森也能当小说来看。因为这些记载里面,有很多让他感到熟悉的东西。也许历史都是相近的,即便星移斗转也跳不出那个大框架,颇有点人同此心、心同此理的神韵。
此后,汤森就算找到了乐子,每天有大半时间在镇上套房里看书。一边恶补常识,一边修身养性,完全恢复了记忆中的宅男生活。期间被人服侍的倦了,他就上街溜达,买个面包,喝杯酸奶,逗逗光屁股小孩之类……
期间他又交了不少朋友,比如卖花的小姑娘,卖烟的大叔,旅馆的老板,还有总在河边钓鱼的那群小老头,甚至有三只猫和一条流浪狗,它们老等他喂,所以汤森跟水池里的金鱼和肉摊老板反目成仇了――相比被抓去喂猫的金鱼,肉摊老板的纠结之处在于骨头都是白送的,客人单买骨头怎么算价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