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是第二年的学徒们练习时用的。”瓦胡点头:“一时学不会不要紧,只要你翻译出来让我记住,我不行就传给我儿子,我儿子不行还有儿子的儿子,总有一天能行!”
“既然你都明白,那么我们之间就不存在问题了。”汤森很满意瓦胡的通情达理,如果他胡搅蛮缠的话自己还真没什么好办法:“我得先看一遍,明天上午开始怎么样?”
“好!”瓦胡点头,但又马上追加了一句:“但我要在你身边――不!是在笔记身边。”
“孺子可教!”汤森哈哈一笑,放下笔记出门去,他先要把手下的事情安排妥当才行――没想到就这一会,十几个手下也在街市上淘换了不少好玩意,还给留在营地的同伴带了礼物,丰富到要另买两头驼兽才能运回去。好在这都是他们自用的东西,不算坏驼队的规矩。
安顿好一切,汤森才回房,在瓦胡的注视下研究起笔记来。
坦白说,汤森对异能有些兴趣,毕竟是全新的领域,但他这种兴趣并不特别大,或者说刺杀异能师小妞的成功带给他一种强大的自信。所以在研究的过程中,他的心态是很轻松的。
笔记其实是一个初级异能的详细教材,包括全面的练习和使用方法――这个异能的名字叫“咆哮”,属于那种每个异能师都要掌握、也一定能掌握的基础技能。虽然本身只是学徒级的初级异能,却并不单纯,反而有点博大精深的意味。
除了最简单易用的基本状态之外,咆哮有九种衍生状态,另有三种非常高端的巅峰状态。
很明显,这本笔记给人“一招在手、天下我有”的感觉,或许也就是这个原因,异能才令人沉迷吧。不过这不关汤森的事,他不是异能师,也没想过要往这方面发展――想在全新领域中有所建树,必然要付出极大的艰辛努力才行,汤森巴不得饭来张口衣来伸手,努力奋斗这种事自然是能免则免。
会指使人的、欺男霸女都不用自己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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