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
土山上面,在确定信封的徽记、隐藏的暗号没错后,汤森才抖开信纸开始看。
休斯大叔的笔迹,这笔好字甩了汤森至少八条街,而且冷面大叔第一句话,就是说他字写得太烂,已经到了不能容忍的地步!
汤森瘪瘪嘴,很不以为然。
衙内很擅长为自己开脱,他立刻就觉得冷面大叔看问题很片面――除了签名外,自己能写好的字还有不少,比如“同意”、“驳回”、“滚来见我”这些字句就可以写得风飞凤舞嘛。还有啊,画圈这种事自己也很拿手。
找够了理由,汤森才笑着继续看信。
整封信的内容很简短,大叔首先说这次的战争蹊跷,上面的上面没发话,如何处置要随机应变。然后说送信这人是自己的弟子,应该能帮上汤森的帮……能帮得上忙?哪方面的忙?这话说的真是没头没脑啊。
汤森不禁抬眼打量信使。
身材高大的信使已经漫步到土山侧面,他两腿并起、背对汤森,正遥望远处的部队。汤森注意到他腰身挺直,两片肩胛骨的间距很小――这是一种军官站姿,他肯定已经养成习惯了。
其实信使走过来的时候,汤森就在他身上看到很多熟悉的东西,虽然他穿着异能师常服,可那种稳健威猛的步伐,只有敬业且专业的军人才能走出来。转身和夹文件的动作都印证了这点……
看,他现在两手放在腰侧,这可不是因为腰酸,他在下意识的找武装带。在汤森的远古记忆中,信使这种军姿被戏称为普鲁士学院风,有勇武、高傲、敬业的寓意。
汤森自己这种姿态叫波西米亚风,什么意思呢,就是对比强烈、随心所欲、混搭乱来、出场前你肯定猜不到……不过汤森现在要变化风格了,因为荆棘玫瑰缺人啊啊啊啊!
单凭这个站姿,汤森就要定这家伙了!
“哥达?西顿先生,一路远来,真是辛苦。”汤森脸上露出点笑容:“我是汤森?奎尔萨,信件已经收到,需要交付哥达先生凭证吗?”
“不用。”哥达正在观察骑兵搜索战地,没注意汤森套近乎:“那老头没说,我也没问。”
“那老头?”汤森微微一惊:“你叫休斯大叔、你的导师――老头?”
“想揭发的话自便。”哥达同学看得目不转睛:“如果不知地址,我可以告诉你。”
“我了个去,你脾气够臭啊。”汤色心中暗喜,这种性格的军人其实很好打交道,比异能师爽快多了:“别说我没提醒你,你口中所谓的老头,已经把你卖给我了。”
哥达转身,用冷淡的目光看着汤森,好半天之后才说:“暂时的。”
“哈哈哈哈哈!管他暂时不暂时,见面就是缘分!”汤森畅快的笑了一通:“既然要在一个锅里吃饭,以后就是自己人了!别跟我这么见外――去找匹马给哥达。”
不知道为什么,哥达的嘴角又开始抽了。
“你喜欢看部队?放心,以后让你看个够。”汤森毫不在意对方的小动作:“不过现在可没这功夫,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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