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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节:遭遇(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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麻烦,汤森离开的事情最好对外隐瞒。而且汤森这种首领,他在大事上总是有自己的主意――除了部分近卫和瓦胡之外,他居然还要带上自己的小副官们。

    这些小副官包括哈维孤儿、仓库镇子弟和部落后裔。最小的六岁,最大的十三岁,有男有女。其中大部分已经识字能书写了,而且有不少是跟着玛西亚学的。汤森甚至带着他们上战场,让小副官们做记录――在命运中挣扎的荆棘玫瑰,每个人都要熟悉血的气味、火的味道,就算年纪小不能打,也要让他们知道打仗是怎么回事。

    原本只有三十多人,但一仗打下来变成了五十人多人。

    带他们上路的理由很简单,小副官们是荆棘玫瑰的未来,也正处于学习的黄金年龄,这种少有的开眼界的机会,当然要带着他们一起去。至于高级异能师,汤森倒并不十分在意,到公会报到登记而以,充其量一个高级学徒身份,就算高级异能师也不能帮上什么忙……

    玛西亚根本说不过他,而且看着孩子们的渴望目光,她这种外表冷漠、内里母性泛滥的大姐头也只能答应下来。于是汤森趁夜出发,随行队伍虽然说不上浩浩荡荡,但还是具备一定规模,仅仅马车就有八辆之多,还要外加商队的人和近卫。

    带着这么些人肯定走不快,而且他们没有异能师那种好装备,人家走半个月的路,他们至少要走一个月。其实,汤森这么干有他的小算盘,简单的说,磨磨蹭蹭是因为他心虚,异能师公会啊,万一被里面的大人物看穿自己的底牌,那才是真危险!

    从奎尔萨平原北方去往银色海岸,首先要穿过奎尔萨平原,然后向南翻越一道山岭,接着坐船,上岸穿越一大片原始森林,然后再翻过一道山岭……就能看见银色海岸的旗帜了。

    从某种意义上说,汤森是个轻浮急躁的人,跟随他的人也会受此影响,从而变得心浮气躁风风火火,内心那根弦绷得非常紧,看什么都觉得不正常,都要往“敌人”身上想。比如赶路这种事,一开始大家还觉得新鲜,但随后就开始觉得无聊和疲惫……

    习惯了草木皆兵,不疲劳才叫怪事,两天下来,大伙儿眼睛里就满布血丝了。

    汤森很快发现了这个苗头,心里一总结就找到了症结所在。于是他召集大家过来,详尽的安排了野外行军的轮值细节,而且跟大家解释了当前的大势,说明途中不太可能有突发战斗,只需要一般警戒就可以。

    他让一大半的人从这种过度警戒的心理中解脱出来。他要让这些一路跟随自己艰辛拼搏、却从未好好休息过的人们松弛下来,让他们看看身边的景致,让习惯的血与火的双眼去感受一下美景。

    大家在草原的苍茫落日下奔驰,大家行走在山脉的青翠连绵中,随着大海的轻涛碧浪歌唱。看着炊烟伴着归鸟,感受和风中的芬芳,大家的脸上渐渐有了笑容,神态也变得舒缓。

    这一切只是手下的福利,汤森现在只有看不完的异能笔记,还有讲不完的各种课程。

    这真是搬起石头扎自己的脚,舒缓下来的瓦胡和一群军官就不说了,有什么问什么,想到什么问什么,充分暴露出部落人士的求知欲和广阔思路,连那群童子军都变得异常缠人,整天在汤森周围问这问那……

    而汤森又不好赶他们走,怎么说他们都是热爱学习的小家伙,而且都是自己的心头肉。

    三个异能学徒在队伍里,还有三级异能师给的身份小旗子,队伍行走各处根本无人敢阻拦。将弯刀归鞘,把野花别上盔甲,这对汤森的手下来说当然很好。但任何事情都要分成好坏两面看待,一支壮观的车队,肯定会惹人注意,而且一路上的土著部落很多,看到蓝色的荆棘玫瑰旗帜没有危险,他们就对汤森等人展开围观。

    相互攀比是人的天性,纯朴的牧民们跟汤森他们比不了吃穿,也比不了气势,但他们有自己的优势,于是乎呢,车队周围、一天到晚,响起各种各样的歌声,特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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