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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节:碰撞(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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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他们的敌人也看上了这支部队,或者应该说是看上了他们的装备――在什么东西都稀缺的荆棘玫瑰眼中,两百套见习骑士重甲还有配套的武器,这简直就是个宝库啊。如果不抢过来,怕是老天都会唾弃自己。

    汤森的信条之一是不打无准备之仗,所以他充分调动了手上的人力资源,汇集了所有关于马奇人作战的情报,充分了解到每一支马奇部队的建制、配备和作战风格,甚至还从仓库里翻出他们的库存装备检验――有瓦胡人和这个营地的帮助,马奇人在他眼中如同裸体。

    在汤森的角度看,打败马奇骑兵根本不是问题,关键是如何一口吃掉――现有条件下,两百骑兵很可怕,两百精锐步兵也很难缠,但如果是两百骑着战马的精锐步兵,那事情就大不一样了。穿上骑士铠甲,骑着雄壮战马,这并不意味着他们天下无敌,在这场战争中,相反还很大程度上削弱他们的优势。

    其实,主力兵种是要专注某一领域的作战,又或者是要兼顾各种情况,这两者并没有绝对的好坏对错之分。从部队本身角度来看,也是公说公有理婆说婆有理,不会有固定答案……这就好比一碗面粉,做个小面包就紧,做个大面包就软,不可能两边便宜都占。

    打战这种事不能一厢情愿,就跟厨师做面包的时候要考虑客人的喜好一样,对症下药才会立竿见影。你如果是面包,就要被撕开泡汤抹盘子,如果你长得像肉包子,就别埋怨被人拿去打狗……一支四不像的骑马重装步兵,他们其实两头不冒尖,属于卖不出去的赔钱玩意。

    之所以从前能够驰骋称霸奎尔萨北方,是因为他们还没遇到真正强大的军队。

    所以,在知悉敌情的汤森眼中,他们就是不择不扣的鱼腩部队,属于上门送装备的好人。因为他们的体力和意志被汤森设下的圈套消弱,骑马的机动性已经被汤森用战略限制住――只能在既定的时间内走这条既定的路线,机动性再高也没有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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